生前賣過淫,嫖過娼,或偷過東西,惡意侵占他人財產的,要打入油鍋地獄,扔進油鍋狠狠的炸……
等等等等。
夸不夸張?離不離譜?恐不恐怖?
要按這個,估計人人都得去十八層地獄走一遭,沒幾個能例外的。
其實這只是古人的一種臆想,表達了他們對于美好和諧生活的向往,希望人人向善的意愿而已。
孫浩所創的這個地府,沒有搞得像傳說中那般夸張。
他又不是虐待狂,沒有以虐待他人為樂的變態心理,沒必要弄的那么離譜。
不過,新地府的規矩,雖沒有傳說中那般夸張,但也比現實中的法律嚴酷的多。
在地球現代,是不能對犯人動用酷刑的,只是關在監獄里限制自由,進行勞動改造。
最嚴重的也就死刑,表現的好還能死刑變無期,無期變有期,然后刑期越來越少,沒多少年就出來了。
甚至一些西方國家,連死刑都給取消了。
固然,這是在講究所謂的人道主義,也是給犯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但是,對比他們犯下的罪惡,這樣的刑法,贖的清他們一身罪責嗎?
對于那些被他們傷害的人,這樣的刑法公平嗎?
至少孫浩覺得挺不公平的。
特別是未成年人犯罪,就算殺人放火,竟然也只是進行一段時間的思想教育。
孫浩就曾聽自己的一位同事說起過一件事。
那位同事的一個同門堂弟,上初中的時候,被同校的一個不良學生把命根子給踢壞了。
其原因,竟只是放學時太過擁擠,他堂弟不小心碰到了那不良學生小女友的屁股。
事后,不良學生的家屬就給他堂弟付了些醫藥費,賠償都沒有。
堂弟的命根子也沒治好,一輩子都不能入道了。
而不良學生,被警察叔叔帶去教育了幾天后,就放了出來,屁事沒有。
還洋洋得意,更加囂張了,四處宣揚自己將人閹了的壯舉。
聽聞此事后,孫浩感慨了良久。
當時也只能感慨下了,他一個小小的上班族,又改變不了什么。
不過現在,趁著將地府真實創建出來的機會,他卻能做些什么了。
法院跟你講人道主義,跟你講文明,但我可不跟你講這些。
陽世有陽世的法,陰間有陰間的法。
陽世的法,孫浩哪怕不認同,也不會去評判什么。
但陰間的法,卻由他來制定。
不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幼,生前是什么身份,只要被判官審定有罪,都得打入地獄,以贖生前罪孽。
做錯事,總要付出代價的,哪怕生前沒有付,死后也得付。
不過,倒是有著刑法期限,并非下了地獄就不能出來了。
根據罪業的輕重,刑期也不同,有長有短。
短則數月,長則沒有上限,直到其靈魂大限到來,魂飛魄散為之。
制定完審判善惡的標準后,下面,就是十八層地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