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對的,可當時那場景所有人都覺得是自己不知好歹。
而他們覺得自己不知好歹是因為毛云芝嫂子的那個堂哥的爸爸是村支書,家里有點小錢,那男人也沒有兒子,只要毛云芝嫁過去生下兒子就可以站穩腳跟。
毛云芝當時真的想問,生兒子才可以站穩的腳跟是什么腳跟。
她本來以為自己爸媽在知道這件事的時候一定會拒絕,甚至會痛罵自己哥嫂一頓,但是,她爸媽答應相看了。
而毛云芝是后來從自己侄子的口中才知道,只要毛云芝和那男的婚事成了,他們家就能拿到八百塊錢的彩禮。
如果毛云芝沒有去過港城的話,甚至如果毛云芝沒有去首都上學的話,她也覺得這八百塊錢是天價。
畢竟現在他們那里人結婚女方普遍收到的彩禮是五十、一百塊錢,最多也不過二三百。
而只要婚事成了,男方不僅會給毛云芝家里八百塊錢,還會給他們家三轉一響外加三金。
毛云芝在聽到的時候竟然生出難怪他們會同意的念頭。
甚至連這筆彩禮的安排他們都已經想好了,如果不是毛云芝走得快,說不定已經被按著定親了。
而父母勸她的話和剛剛艾玉玲說的有異曲同工之妙。
無非就是先處處,處久了熟悉了就可以商量訂婚的事情。
而處的時間也是有限的,必須在開學之前處好訂婚,等她暑假的時候結婚順便把孩子懷上……
總之,在毛云芝的父母哥嫂興致勃勃地和她聊起這些事情來的時候,毛云芝不但體會不到一點兒他們心中的喜悅,還覺得渾身涼颼颼的。
也因為這件事,過年毛云芝給父母包好的一千塊錢紅包都沒有給出去。
“可能是因為他們覺得我翅膀硬了,如果不找個人拴住我,我不管將來有多大的出息,都和他們家沒有關系了。”
而他們想要綁住自己的方式,就是讓自己找一個近點兒的,經濟條件還可以的人嫁了。
艾玉玲抿了抿嘴唇,對毛云芝道:“云芝姐,你和他們說你在首都買房子了嗎?”
毛云芝搖頭。
先不說她一開始就不打算將自己買房的事情告訴家里人,只說這件事情后,毛云芝連一開始想要給父母的一千塊錢都沒有給出去。
“我買房這件事只有你們知道,要是真被他們知道我在首都買房了,說不定他們地也不種了,一家子來首都投奔我。”
毛云芝是想對自己家人好的,不為別的,就為這些年自己一直上學,爸媽和家里人還算支持。
哪怕他們只是偶爾會給自己出學費,其他的錢大多都是自己賺的,但毛云芝依舊感恩,感恩他們沒有剝奪自己學習的機會,否則自己也沒有機會成長為現在的自己。
“我臨走的時候給我媽偷偷塞了五十塊錢,也只有這五十了。”
毛云芝后面那句話說的聲音特別小。
五十塊錢在他們鄉下也是個大數目了。
毛云芝說完看向一直沒說話的林宜知道:“知知姐,我還是想在首都現在的郊區買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