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長。”北原的聲音響起。“我想提請法庭注意本案的案由是有償使用合同糾紛。也就是說,本案是合同糾紛。”
平淡的一句話。
只是將這個案件的案由再重復了一遍而已。
今西坐在被告席,正想哂笑北原的開場白,然而,轉瞬之間又像是從這句話察覺到了什么一般,整個人的渾身上下頓時僵住。今西從這句極其簡單的話語嗅到一絲危險,并且還是致命的危險。
在場的一般市民并沒有什么感覺。
然而,旁聽席上的法律專業人士,在細細品味這句平淡無奇的話之后,卻不約而同地逐漸變了臉色。
像是一滴水珠落在了池面,那幾乎看不見的漣漪,逐漸擴散,成為肉眼可見的波紋,已而變成洶涌的波濤,最后變成朝被告席卷而來的超級海嘯。
站在法庭中間的那個年輕男子繼續說道
“川本高速與我當事人寺井之間,達成有償使用道路合同。川本高速具有保障我當事人順利通行道路的合同義務。我當事人寺井進入公路之后,由于事發路面存在鐵塊,致使發生交通事故。川本高速即已違反合同義務存在違約行為。我想提請法庭注意,在判定合同違約責任的規則上,吾國法律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規則。”
合同違約的無過錯責任規則
所謂違約的無過錯責任是指,只要合同一方未履行其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即屬于違約,而不問其是否具有過錯。例如,賣家將一批貨物出售給買家。賣家的上游廠商未及時發貨,導致賣家無法向下游的買家供貨。在此例之中,賣家即屬違約。而不問該等過錯究竟是賣家自身導致,還是上游廠商導致。
只要違反合同義務,不問理由,即屬違約,需承擔責任,此即合同違約的無過錯責任原則
“裁判長。”北原踏前一步,神色認真說道,“本案屬于合同糾紛。因此,真正的法律問題不在于,川本高速履行養護義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而是在于能否以川本高速的養護行為符合國家標準,便免除川本高速的違約責任。”
“因此,本案真正的法律問題,是川本高速的違約責任是否具有法定的免責事由問題,而并非川本高速的養護義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的問題。”
“在無過錯原則之下的合同違約法定免責事由,有且只有一條,那就是不可抗力條款”,北原提高聲音道,“只有在地震、洪水、戰爭、罷工等雙方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的罕見天災人禍之下,合同的違約責任才能得以免除。本案之中,并不存在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情形。”
今西的襯衫已經被汗水浸濕了,冷汗從他的額頭之上緩緩滑落,滴在桌面。在聽到北原的話之后,他驟然之間發現這個逆轉之點,居然居然是這樣一個明顯的地方。而自己不斷一遍又一遍地翻閱材料,卻疏忽了這個最關鍵的地方。這個案件這個案件是一個合同糾紛,合同糾紛啊
是的,這個案件真正應該抗辯的重點,是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而不是川本高速的養護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剎那之間,今西再度想到一個問題
究竟是從什么時候起,這個案件的庭審焦點不在聚焦于合同責任之上,而是逐漸變成了川本高速的養護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今西還想起第一次庭審的時候,他們還在抗辯涉案的合同不屬于民事合同。可隨著庭審的推進,庭審的焦點卻產生了莫名其妙的變化。
為什么會這樣
這種變化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發生的
以至于連自己都沒能夠察覺到
今西抬起頭,看了看站在法庭中間的那個年輕人。
一個可怕的答案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