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那位女公訴人再度高聲駁斥著辯護律師的說法。的確,倘若連一個人所任職的公司,都主動站出來指認其員工是犯罪的時候,那么誰還能否認森本在倉橋會社所具有的職權畢竟,一個律師再如何于庭上辯論,都不如公司所的任職情況說明所具有的證明力大。
千賀子看著面前的這位律師,相信他無論怎樣,今天都必將敗下陣來。
北原似乎毫不在意這位女檢察官的進攻,手指尖摩挲著材料,嘴角微微翹起,說道“我想請教公訴人一個問題。倉橋會社的的所謂關于森本任職的情況說明,屬于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哪種證據種類”
千賀子聽到這位律師竟是開口問了這樣一個問題,未免輕輕地發出“撲哧”一下的輕蔑笑聲。她隨即擺了擺手,說道“這還用說嗎,倉橋會社所的情況說明屬于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
然而,這句話說到了最后,卻勐地卡了殼。
屬于屬于
千賀子突然覺得腦袋中空白了一下,整個人像是宕了機,愣在原地。
會社所的情況說明屬于法律所規定的什么證據種類
千賀子思考著這個看起來似乎極其簡單的問題,竟一時不明白自己為何不能立刻回答上來。下一瞬間,這位女檢察官的身子顫動了一下,腦中的斷路像是突然被接駁通,驟然間明白了對方辯護律師問出這個問題的意義所在。
在想通的這一剎那,千賀子的臉龐立刻失去了大半的血色。
這位辯護律師是想想說倉橋會社所的情況說明不屬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定證據種類
法定證據種類
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證據有八種法定種類分別為1物證;2書證;3證人證言;4被害人陳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6鑒定意見;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呈上法庭的證據,應當屬于此八種類型,否則由于不屬于法定證據種類,不得被認定為是證據。
北原上前一步,看向審判席,“裁判長,刑事訴訟法規定了證據的八種法定類型。公訴人雖提交了倉橋會社有關森本任職情況的說明。但是,該說明既不是物證,也不是書證。”
“該情況說明不屬于物證,自無需言明。然而,其也不是書證。所謂書證,是以文字、圖形等符號所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桉件事實的證據。常見的書證有會計憑證、合同、單據、票證等等。然而,該情況說明只是由倉橋會社應檢察廳的要求所出具,不屬于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書證種類。”
“因此,公訴人所出示所謂情況說明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形式,不具有證據資格,不屬于法庭查明事實所依賴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