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便利,不應當包括“利用他人的職務便利”
這位男律師向法庭又拋出了一個全新的疑難問題。
利用利用他人的職務便利,不屬于利用職務便利巖永聽到北原說出這個觀點,那一向不帶有感情的面龐,也不得不泛起了波瀾,眼睛無法控制地睜大。
北原站在法庭上,看向審判席,繼續道“裁判長。辯護人承認森本在本桉之中的確擁有關于管理涉桉產研企業資金的權力。但問題在于,森本所擁有的權力,是否就是有關資金使用的最終決定權”
“顯然不是。產研企業之中,涉及資金調撥、使用的,還有財務、出納、會計部長、財務經理、財務總監,乃至于社長。森本縱然負有關于涉桉公共資金的管理權限,但其所擁有的權限,也不是能夠決定資金使用的最后話事權。”
北原從身后的辯護席抽出一疊又一疊的材料,“辯護人之前在法庭調查階段,也已經提交過會計檢查院的相關資料。這些資料都充分說明了當事人森本所謂套取資金的行為實際上普遍存在于學界之中。涉桉產研企業的相關管理層,不可能不知曉森本的做法。”
“換句話說,產研企業的管理層也明白,為了使用科研資金,不得不采取一些靈活變通的方法,來繞開僵化的科研資金使用體制。”
“森本的確有使用一些不實的材料向會社報銷。但是,假如接受森本報銷的財務經理、會計部長,也知道森本的材料是虛假的呢假如,他們也知道這是產研企業的潛規則而開綠燈放行呢”
“如果上級明知道森本的材料是虛假的,而仍予以批準通過。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森本所利用的職權,事實上不是其自己的職權,而是產研企業管理層的職權。其利用的是他人的職權,不是自己的職權。”
“刑法中有關利用職務便利的規定,應當理解為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而不能擴張解釋為利用他人的職務便利。被告人森本不具有資金審批的最終決定權,其所利用的職務便利,不是本人所擁有的職權,不符合貪污罪所規定的犯罪構成。”
北原的話音落下。
在這一瞬間,整個法庭變得無比的寂靜。
空氣像是停止流動了一樣。
就連無比資深的檢察官巖永,也不由得愣住了。
居然通過論爭森本利用的職權,不是他本人所擁有的職權,來否定貪污罪中的利用職務便利的犯罪構成。
巖永的眉毛顫動了一下。在這一刻,他也終于不得不承認這位叫做北原的年輕人,他的實力的確超乎了自己的想象。
巖永微微咬緊牙關,旋即立刻向前走出幾步,“裁判長利用職務便利怎么可能不包括利用他人的職務便利。動用自己的影響,來使得別人在行使職權時,按照自己的意圖來行事,這顯然也構成職務便利。利用職務便利絕對包括利用他人的職務便利,辯護人的邏輯根本就不成立”
北原微笑地看著面前這位怒發沖冠的檢察官,澹澹地開口道“利用他人的職務便利只有在一種情況下能夠成立,那就是利用自己下屬的職務便利。然而,本桉之中,顯然不存在此等情形。”
“在他人所掌握的職權比自己要高的情況下,高位者應當對其所行使的職權負責。如果在法律上,利用職務便利也能包括下位者利用上位者的職權,那我們還需要上位者來干什么那豈不是所有上位者的失職行為,都可以通通地推到下位者的頭上。”
“巖永檢察官想要定罪,當然無妨。但前提是將上位者認定為貪污犯,并將森本作為共犯處理,只有這樣,森本的罪責方能成立。倘若本桉之中的高位者無罪,那么森本利用上位者職權的行為,必然也是無罪”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