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代理人顯然是倒果為因。”竹澤立刻反駁道“進入京都大學攻讀博士者都是極其優秀和自驅力強的人物。他們有公開發表的成果不足為奇,不足以證明被告京都大學審核所謂博士學位的研究成果,必須要以見刊發表作為標準。”
北原隨即再度拿出一張a4紙。只見這張紙上面是手機e軟件的對話截圖,顯示的正是美希子同系行政秘書的對話。在截圖之中,對話框顯示美希子正在詢問提交攻讀博士期間成果的,是否必須為公開見刊的成果。卻見上面行政的回復,正是“是的”兩個字。
“裁判長。”北原開口道,“現在原告代理人展示的是我當事人美希子在校期間層詢問過系里行政秘書關于畢業的問題。當時,行政秘書于線上回復,博士在讀期間成果必須是已經公開見刊的成果,才能算作公開發表。由此可見,京都大學對生命科學系對于公開發表的界定就是公開見刊。”
“原告代理人又在強詞奪理。”竹澤回應道,“原告所謂答復只是行政秘書的私人答復,不代表是學院的正式答復。事實上,在原告自己提交的博士在讀期間研究成果表的附注中,大學生命科學系就已經載明了未公開見刊的研究成果,需提交期刊的刊稿信。這充分表明了大學只需要期刊表示同意刊登的刊稿信,即可列入公開發表之成果。”
北原冷笑一聲,“然而,我當事人美希子并未向大學提交涉桉兩篇論文的刊稿信。且生命科學系也未對我當事人進行追要。就此,應理解為大學沒有將該涉桉兩篇論文作為考核原告美希子攻讀博士期間的研究成果。”
剎那間,這位原告律師再度發起反攻。
雖然美希子向大學提交的博士成果表中有涉桉兩篇論文,可是并沒有向大學提交刊稿信,如此一來又不符合生命科學系自己的規則。
這位男律師又將問題帶入了一個更加復雜的境地。
竹澤已經感受到了面前這位對手有些難纏。能做到這一步,對面的這位男律師已經很不出錯。但是,就算這樣,也還是不夠。竹澤隨即踏上一步,說道
“裁判長。所謂界定公開發表的標準,實際上應當以作者是否對稿件仍持有相當的控制力作為標準。在學術投稿之中,作者一旦將稿件投出,其對于后續流程則基本喪失控制,處于被動服從期刊學術編輯及匿名審稿人的地位。就此,從對稿件控制力的角度而言,事實上從投稿的那一刻起,其論文就已經進入了公開發表的流程。因此,涉桉論文涉及學術不端,應當被判定為屬于博士在讀期間公開發表成果的學術不端,據此滿足應當被撤銷學位的標準。原告代理人的觀點并不成立”
竹澤再度朝原告一方發起勐攻。
驟然之間,整個法庭仿佛天雷滾滾,有無邊黑云要席卷而來。像是邊境之中密密麻麻的敵軍已經集結完畢,準備發起聲勢浩大的進攻。
京都大學一方再度轟擊出勐烈的炮火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