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倉彥再度反擊。
北原依舊沒有理會,繼續開口道“京都大學的第四處程序嚴重違法之處,就在于沒有履行告知義務。行政行為在作出前,履行行政職能的組織必須履行相應告知義務,包括行政行為相關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告知義務的履行,不僅需要及時、全面,而且還需要真實。”
“換句話說,行政機關即使在作出行政行為時,告知了相對人相應的內容。但是,如果最終行政行為作出所依據的事實、理由、依據,與告知的內容不一致的,均屬于告知不實。例如,如果消防署處罰企業前,告知其違反消防法的理由是沒有制定應急預桉,然而,在實際處罰時,理由卻是倉庫貨架未保持合理間距。那么,此即屬于告知不實。”
“具體到本桉而言,京都大學調查組在同美希子進行調查面談時,所告知的相關內容,與最終做出行政行為的內容存在不符。京都大學調查組沒有告知美希子被調查的兩篇論文屬于其博士在讀期間發表,而非其已至某生物制藥企業擔任研究員期間的研究成果。其沒有告知這兩篇論文屬于申請博士學位的學術成果,更加沒有告知相關調查可能導致我當事人的學位被撤銷。”
“京都大學沒有履行相關告知義務,致使我當事人無法進行充分的申辯。原告美希子所享有的正當程序權利已被京都大學在實質上剝奪。美希子對大學所指控的論文抄襲的意見必然是不充分,有遺漏,缺乏針對性的。美希子為自身權利進行辯解的機會已被客損。”
“綜上,京都大學上述四大程序違法之處已經表明其行政行為屬于法律規定應予撤銷的情形”
“反對”朝倉彥的聲音激動了一分,這個個子不高的教授也往前踏出一步,額頭上的頭發也飄動了一分,“被告代理人必須再向法庭重申。原告代理人所指稱所謂程序違法事實,均無翔實的證據材料予以支撐關于履行告知義務的事情,被告代理人日前已申請證人千田真優出庭作證。唯證人發表證言時,被原告美希子當庭毆打。實際上,一再枉顧事實,乃至于威脅本桉證人的,恰恰是原告一方”
法庭之上,原被告兩方律師的交鋒碰撞到一起。
然而,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原告方的律師似乎并不愿意在法庭辯論階段做過多的纏斗。這就給在場的眾人留下一種影響原告一方似乎詞窮了。雖然原告方的那名律師很厲害,舉出了種種所謂大學的違法之處,但是都被對面所一一駁回。
看來,這場官司的結局已然注定。
“原被告雙方是否還有新的辯論意見要發表。”川田法官抬頭,看向法庭,開口問道。
“沒有。”
原被告兩方同時回答道。
“下面進入最后陳述環節。由被告代理人一方首先進行最后陳述。”川田法官的聲音從裁判席上悠悠傳來,隨著裁判長的指示,這場官司即將邁入最后之一步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