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辦法?!”寺田立刻追問道。
玉城開口道,“銀行債權要想獲得優先清償,還有另一個途徑,那就是債權互相抵銷。”
這位破產法的律師,再度提出了一個嶄新的思路——即抵銷。
玉城拿出了日鋼案件破產的相關材料,“經過破產管理人的初步審計,我們留意到日鋼在最近幾年因為現金流問題,在逐步剝離企業的冗余資產。比如,賣出一些上游的礦產、工廠,還有一些機械設備等等。”
“同時,由于美利堅的關稅影響,雖然總體來看,日鋼雖然因為關稅問題,損失慘重。但是在關稅生效之前,也有大量鋼材的買家,進行搶購。因此,日鋼也形成了大量的應收賬款。”
“目前日鋼有價值的應收款,主要就是上述兩個部分,即售賣企業資產和出售鋼材形成的金錢債權。”
“接下來呢!”島美穗也在旁邊催促道。她也不希望看到日鋼的戰略合作的計劃,最終流產。
“如果說,這些債權轉讓給銀行的話,那么銀行就可以進行抵銷。打個比方說,此前日鋼把一座工廠,賣了出去,對買家享有一個億円的債權。同時,日鋼也欠銀行一億円的債務。”
“那么,三方,就可以簽署一個協議,約定日鋼將這批債權或者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比如說,日鋼約定這個債權以一億円的款項轉讓。那么,銀行就會反過來欠日鋼一億円。”
“而此前,銀行有對日鋼享有一個億円的債權。那么現在,銀行同時對日鋼負有一億円的債務、一億円的債權。那么,就可以進行抵銷。這樣一來,銀行就相當于獲得了變相清償的權利。”
玉城在會議室內,洋洋灑灑的講了十來分鐘。
然而,一時之間,竟沒有多少人聽懂。
破產程序中的互相抵銷問題,一向非常復雜。
是破產法中的艱深問題。
哪怕會議室中是具有豐富學識的總務大臣寺田,也被玉城的一番話繞得雨里霧里。
“能再說得明白一點嗎?”寺田說道。
玉城點了點頭:
“簡單而言,就是日鋼欠了銀行一個億円。于是,日鋼就向銀行賣價值一個億的資產。銀行要取得這個資產,需要向日鋼支付一億円。這支付的一億円,就能夠和日鋼欠銀行的一億円,進行相互抵銷。”
“銀行不需要實際付款,日鋼也不需要實際償還銀行貸款,但是銀行獲得了變相優先受償日鋼資產的權利。”
在玉城的解釋之下——
通過互相抵銷方式,來變相優先受償。
在會議室的銀行代表們,都露出了佩服的神情。不得不,欽佩這位女律師,竟然能夠想出這種方法。
這一互相抵銷的方式,有著極大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