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嘴唇已經全部爛掉了,猩紅的嘴里露著森森白牙,還在流著混合了馬克鮮血的涎水,嘴里咀嚼著的,不知是不是從馬克脖子上咬下來的肉。而他的一雙眼里布滿紅色的血絲,就連原本墨藍色的瞳孔都被薄薄的血膜覆蓋,眼珠轉動時,那血膜也在跟著緩緩蠕動,看得人渾身發毛。
吉爾森雙目圓睜,后背發冷,連忙拉開了那個正準備上去跟這“流浪漢”拼命的的年輕人,聲音顫抖著說“快快跑這這不是人這是吸血魔快跑”
他活了五十多歲,也曾經跟著領主出征作戰,后來受傷退伍,得羅恩伯爵賞識,才在這松溪鎮當了鎮長,雖然要為伯爵看守鎮子時得罪了不少人,卻也曾盡力讓鎮里的平民能找到工作,吃不飽也餓不死地活著。
鎮里沒有教堂也沒有神官,有人生病受傷平時都是他幫著看看,多虧他當初從軍出征時跟著軍醫學過包扎術,也認得一點草藥,小傷小病也都能治,可若是嚴重點的,還得去羅恩伯爵所在的雷姆洛斯城去求城里教堂的神官們救治。
也就是在那兒,吉爾森曾經聽說過吸血魔的傳說。
據說這些吸血魔原本也是人,但受到惡魔的引誘,吸食了人血之后,就失去了本性,變成了只知吞噬血肉的行尸走肉,就算砍斷它們的手腳,只要沒砍斷它們的頭顱,就會一直活著,追著人咬。
最可怕的是,被它咬過的人,也會被污染,哪怕被吸血而死,尸體也會變成下一個吸血魔。
吸血魔本身毫無理智可言,戰斗力也不算強,甚至還不如它做人的時候,可它能感染活人,能傳播污染,只要出現一個人被咬,就很快會變成兩個、十個、百個直到所有活物都變成它們的同類。
“快跑不要被它咬到快跑”吉爾森毛骨悚然,一邊拉著人朝鎮子里跑去,一邊大叫著,可剛跑到樹下時,忽然想起了剛才那個被它咬過的年輕人。
“布爾曼”他叫了一聲那個年輕人的名字,沒聽到回應,卻聽到有風聲傳來,老兵的身體雖然老了,可反應速度依然不弱,他頭也不回地曲肘后撞,一個肘錘重重地撞在了朝他撲來的人臉上,他甚至都能感覺到自己的肘部撞在面骨上發出輕微的咔嚓聲。
人老了,骨頭脆了,真是大不如從前了。
他回身閃避,卻見撲過來的正是布爾曼。
只見布爾曼此時的雙目已經變得通紅,跟那吸血魔一樣,留著涎水,哪怕被撞斷了鼻骨,鮮血長流,
他也只是伸出舌頭來,將自己留下的鼻血一卷一吸溜,仍然死死地盯著吉爾森,像是盯著一塊美味的肉食一般,絕不肯輕易放棄。
“鎮長救我啊啊啊我被這該死的家伙咬了”
身后傳來又一個人中招的慘叫聲,讓吉爾森的心一沉,“快回去拿火把,拿菜刀來,這些吸血魔必須砍掉腦袋燒了才能徹底消滅”
“馬克又活了”
“馬克啊你怎么咬我你瘋了嗎”
吉爾森一遍跟布爾曼對峙著,躲過他一次又一次撲咬,一遍緊張地看著那些被流浪漢和馬克咬傷的人,心中滿是絕望“不要靠近它們被咬了的就砍掉手,否則也會變成和它們一樣”
他說的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