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被該縣得知消息追過來的官吏攔住,此案恐怕已經驚動刺史了。”
諸葛亮聞言,不由臉色微變,而后沉聲說道“按照楚律極登聞鼓述冤者,主司即須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官員如有從中阻攔者,一律重判。”
“哪個縣城的官吏,居然敢阻攔治下百姓敲響登聞鼓”
歷史上的諸葛亮,就以嚴峻執法而聞名天下,這個時空雖然剛剛為官,卻也逐漸展露出了這種潛質。
相傳堯舜之時,就有“敢諫之鼓”了,凡欲直言諫諍或申訴冤枉者均可撾鼓上言。
周時懸鼓于路門之外,稱“路鼓”,由太仆主管,御仆守護,百姓有擊鼓聲冤者,御仆須迅速報告太仆,太仆再報告周王,不得延誤。
這“路鼓”就是現在的“登聞鼓”。
到了后來的隋唐宋明清,都有這樣的制度。
特別是到了明朝,朱元璋設立登聞鼓以后,更是派人專門管理,遇到冤情甚至由皇帝親自受理。
不過到了后來,由于雞毛蒜皮的事情太多,令皇帝不堪其擾,又苦于乃是朱元璋所立,不敢拆除,也就讓登聞鼓逐漸流于形式了。
到了清朝,規定必關軍國大務,大貪大惡,奇冤異慘才能敲鼓,違者重罪。并規定擊登聞鼓者,先廷杖三十,徹底讓登聞鼓制度名存實亡。
登聞鼓,相當于越級上訪,也可以說是上訴。
周琦吸取了后世幾個朝代的登聞鼓制度,在各個郡治以及州治都設立了登聞鼓,也如同清朝那般規定非關軍國大務,大貪大惡,奇冤異慘,涉及身家性命者不可擊鼓,卻沒有如同清朝那般規定,敲鼓者先廷杖三十。
不過周琦也規定了,如果事后認定敲鼓者不符合規定,也會廷杖三十。
這樣就能把壓力分到個州郡,既不會讓周琦為這些事情每日忙的焦頭爛額,也能杜絕百姓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敲鼓,又可以給百姓們留下一條伸冤之路。
每次有人敲響登聞鼓,也就意味著會出現驚天動地的大事。
為了保證郡守與刺史能夠為敲鼓者伸冤,周琦就設立了嚴峻的律法,要求如果有人敲鼓,主管這里的官吏必須受理案件,否則除了會判玩忽職守罪以外,還要罪加一等。
為了防備有官員阻攔百姓越級上訪,對待阻攔敲鼓的官吏也會重判。
蒯越剛剛開口,諸葛亮就知道有人觸犯了律法。
蒯越面露尷尬之色,就想將這此事糊弄過去,道“婦人既然已經來到襄陽,這件事情自然要處理,至于登聞鼓不敲也罷,免得驚動王駕。”
“在襄陽敲響登聞鼓,可并非小事,只是一個文定強奸案,沒必要鬧得滿城風云。”
“況且刺史如今身體不適,若婦人敲鼓,刺史必然要帶病審案。”
“最重要者,婦人身體欠佳,強奸案又不符合敲鼓規定,若事后庭杖,豈有性命可活”
“孔明既然博學多才,精通政務,不如直接審理此案,有了結果再告知刺史不遲。”
文定,就是訂婚的意思。
當諸葛亮聽到“文定強奸案”五個字以后,就不由眉頭微皺。
他接過卷宗,認真看完了里面的內容以及地方縣令卷宗,當即抬頭說道“按照卷宗上面記載,此案指控男方強奸的人證、物證齊全,且女性身體上傷痕,幾乎沒有可能翻案。女方既已同意和解,撤銷控訴,嫌疑犯為何執意不接受”
蒯越臉上露出了詭異的笑容,很快就將之隱沒,隨后也是故作疑惑的說道“吾亦不知。”請牢記收藏,網址最新最快無防盜免費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