疊陣法,是南宋川陜名將吳璘在長期的抗金斗爭中,創制的一種新式戰法。
關于“疊陣”的直接記載,最早見于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其中記述了檢閱吳璘兵馬的景象。
璘閱兵河池,以新戰陣之法,每戰,以長槍居前,坐不得起;次最強弓,次強弓,跪膝以俟;次神臂弓。
約敵相搏至百步內,則神臂先發;七十步,強弓并發;次陣如之。
凡陣,以拒馬為限,鐵鉤相連,俟其傷則更替之。
遇更替則以鼓為之節。
騎出兩翼以蔽于前,陣成而騎兵退,謂之“疊陣”。
諸將竊議曰”軍其殲于此乎”
璘曰:“古之束伍令也,軍法有之,諸君不識爾。得車戰余意,無過于此,戰士心定則能持滿,敵雖銳,不能當也。
房琯知車戰之利,可用于平原曠野之間,而不得車戰之法,其敗固宜。
敵騎長于奔沖,不爾,無有能抗之者”
這兩句話,尤其是后一句,卻頗為關鍵,因為它直接點明了吳璘創立“疊陣”的動機與目的在平原曠野間,克制長于奔沖的金軍騎兵。
以吳璘為代表的西線宋軍發明“疊陣”的目的,是為了在平原曠野克制金軍騎兵,而這個戰術層面的目標,又是為反攻秦隴這個戰略目標服務的。
充足的馬匹供應,是建立強大騎兵的基礎,相形之下,宋軍的騎兵卻十分可憐。
北宋就已嚴重缺馬,而南宋丟失陜西后,“使川陜馬綱不通”,“馬極難得”,導致南宋將領不得不想法設法補全這一缺陷,疊陣法也就應運而生。
事實上,由槍、弓、弩組合而成的步兵陣形,古已有之。
只是這條總原則雖然一直無太大變化,但其具體實施的過程,在各歷史時期卻有很大不同。
如唐代的步列隊次序,是先弩手、次弓手、次槍刀手,弓弩攻擊結束后,隊列前排的弓弩手要拿起隨身攜帶的短兵器,參與肉搏。
但到了宋代,由于募兵制的發展,士兵的職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兵種間的分工也越來越細致強化,這種情況慢慢發生了改變,就出現了槍刀肉搏兵器在前,弓弩等遠距離拋射兵器靠后的隊列編排次序。
北宋兵書武經總要的“步兵習四變圖”中記載
一鼓,直槍刀。二鼓,槍刀皆坐,弓弩者立,侯擊木,弓弩各箭三發。鼓聲作,少進。又三發箭訖,侯鼓聲前行,曳槍刀而趨,弓弩從之,至界旗止。聞鼓,直槍刀又鼓,皆坐,弓弩者立,箭三發。訖,聞鼓復立,垂槍首,聞金而退至舊處止。一鼓直槍刀,二鼓坐解族,三鼓復直槍刀,四鼓旗槍如舊,鼓聲止。
這其實就是在模擬實戰中的情況。敵人尚遠時,槍刀手坐地,為弓弩手讓出視界,由弓弩手輸出攻擊;敵人接近時,槍刀手起立迎戰,與敵白刃肉搏,保護身后的拋射兵種。
這種安排與“疊陣”已經很類似了。
但不同之處在于,北宋時期的步兵隊列布置,講究的是“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人間容人。出入來往,不斗馳逐,以長參短,以短參長”,槍手與弩手編排繁冗,隊列變化也較復雜。
而南宋軍隊則根據實戰要求,做出了大規模的簡化,多采用五六十人為一隊的大編制“純隊”,一隊槍則純槍,弩則純弩,然后把相同兵種的幾隊集合在一起結成純槍或純弩的小陣,諸小陣之間,再按照肉搏兵種在前,拋射兵種在后的順序排布。
關于吳璘布陣人數的記錄,步兵主陣有“甲軍槍手五百有二、神臂弓二百有二、平射弓二百有二”,左右兩翅翼各有“平射弓二百一十有七、神臂弓六十四”。
從兵器編制的人員數量來看,應該也是若干純隊集合起來后,再依長槍在前,弓弩在后的次序組織的陣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