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歷史從嘉靖朝進入隆慶朝以后,政局就一直動蕩不定。
隆慶元年本來是政通人和,百廢待興的時候,可處理了嘉靖皇帝的喪儀后,緊接著就鬧出首輔之爭,徐階和高拱斗得不可開交,最后以高拱致仕離開而結束。
隆慶二年,作為政爭的勝利者徐階因為隆慶皇帝不喜,也選擇致仕離朝,大明政局進入一個平穩期。
而到了隆慶三年,一開始也算無事,甚至朝政有蒸蒸日上的跡象,可皇帝忽然就起了召回高拱的想法。
同時,做為高拱老對頭的徐階家中也是突遭變故,徐階案終于還是爆發了。
徐階案,指的是隆慶年間發生的一場和徐階有關的江南地區土地投獻案件。
隆慶三年,海瑞以右僉都御史的身份巡撫應天十府,查看吳淞江水并允許農民檢舉鄉官的不法行為,勒令鄉官退還侵奪的民田,同時認真平反冤狀”。
實際上,海瑞將該案定性為田地糾紛,有大事化小的嫌疑。
關于徐階案,歷史記載甚多,不過明史卻較為簡略,“海瑞素疾大戶兼并,力摧豪強,撫窮弱。貧民田入于富室者,率奪還之。徐階罷相里居,按問其家無少貸。下令飆發凌厲,所司惴惴奉行”。
明實錄中并無海瑞審理該案的直接記載,不過為了彈劾海瑞,時任吏科給事中的戴鳳翔在奏章中提到了該案的審理過程及結果,“禁佃戶不得完租,貧民不得償債,皆遷顛之甚”。
而海瑞也確實提出過“退產過半”的建議,所以萬斯同在編修明史時,很可能因此將徐階案理解成為普通的田地糾紛。
而最后徐階的兩個兒子及多個子侄,一家十余口被罰充軍戍邊,其實就是按照投獻罪進行的判決,只是和后世大部分人想的不同的是,真正把徐家子送入牢獄的并不是海瑞,而是他人。
至于何人會下此重手,其實滿朝文武中能做到的屈指可數,自然很容易就能猜到。
只不過,海瑞作為徐階案的發起人,加之他頭上的青天之名,所以很多人下意識以為此案就是海瑞辦的,因為此時的大明似乎也只有他才能不畏權貴,秉公執法,把前首輔家的子弟判罰充軍。
而此時的新鄭高府里,高拱正在設宴款待卲方邵大俠。
陳洪在宮里說了高拱不少好話,讓隆慶皇帝起了重新啟用高拱入閣,幫他處理政務的念頭后,消息傳開算是惡了不少人。
陳洪現在在內廷已經舉步維艱,日子非常難受,而同時內廷和外廷一些人也開始針對卲方,打算辦了他。
雖然這段時間卲方在京城用高拱的名頭結交了不少官員,可這些人在這個時候是不會出來為他站臺的,畢竟高拱回京的旨意還沒有發出,誰知道會不會有什么變故。
能夠把消息傳給他,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知道自己處境怕是不妙,卲方一狠心直接拋棄京城經營的人脈,偷偷離開了京城。
從陳洪給他的消息中可以看出,隆慶皇帝已經要召回高拱,只是還在等。
具體等什么,卲方當然是猜不出來的。
而這次離開京城,卲方也沒有回丹陽,而是直接到了新鄭。
這次卲方再登高府,待遇和前次是截然不同。
高拱不僅安排家人開中門迎接進來,自己也出到二門迎接,還在府里最豪華的花廳設宴款待遠道而來的卲方,這令卲方雀喜不已,覺得臉上有光。
“邵公子年少有為,當初初見時老夫還真看走了眼。”
高拱舉杯和卲方碰了一下后,開口說道“這杯酒算老夫給邵公子賠罪了。”
說罷,高拱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卲方不過就是鄉野小民,那里敢在高拱面前托大,也急忙飲盡杯中酒。
待高拱放下酒杯,就搶在侍女前面提起酒壺親自給高拱斟滿,然后才是自己的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