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沒得選。
“就算朝廷贏了,只要我們先一步跑進緬甸,以后緬甸依舊是三宣六慰,我們只要不回大明,他們如何找我們?”
線貴又開口說道。
“對對對,大哥,你說的太對了,我們只有躲進緬甸就不會有事兒。”
線老三開口附和道。
大哥的話算是說到他心坎上了,按照朝廷對緬甸的態度,只要緬甸認輸稱臣,貌似一切又會回到原點。
是的,大明似乎一直都沒有繼續往云南之外擴張的意思,都是封賞土司,讓他們自治,只要每年送一張稱臣納貢的紙到昆明就行。
元代以前,中原王朝的治邊之策主要是“羈縻之治”。
羈縻之治的核心概念包括“羈”和“縻”,其中“羈”指的是用軍事和政治的壓力進行控制,而“縻”則是指通過經濟和物質的利益進行撫慰。
這種政策允許少數民族地區保持其原有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管理機構,承認其酋長、首領在本民族和本地區中的政治統治地位,同時任用少數民族地方首領為地方官吏。
除了在政治上隸屬于中央王朝、經濟上有朝貢的義務外,其余一切事務均由少數民族首領自己管理。
因受時代條件的限制,“羈縻之治”尚處于有效管理的初期階段,施行中的隨意性與不規范執行較為明顯,同時少見基于南北部差異與不同時期的特點而具有的改變。
如漢朝的邊郡、唐朝的羈縻府州,均普遍施用于各地邊陲,并無因地制宜的改變和具體明確的規定,重防御、輕開發是兩朝治邊共有的特點,在制度建設與監督保障等方面,也缺少應有的重視。
蒙元面臨新的天下格局,統治者也較少有“內華夏外夷狄”、“守在四夷”一類的觀念,行事崇尚簡便易行。
在元朝建立前20余年,蒙古軍長途奔襲平定大理國,并在其地實行北部草原通行的萬戶制度,但云南地區動蕩不止。
富有統治經驗的大臣賽典赤受命至云南建立行省,他進行調查后決定廢止萬戶制度,試行任命當地蠻夷為朝廷官吏的制度,實行后因收效顯著,乃在南部邊疆地區普遍推行。
太祖朱元璋及以后諸帝放棄元朝憑借邊疆向外擴展的做法,繼承漢唐“守在四夷”的治邊之策。
嘉靖二十二年,嘉靖皇帝就說帝王之政唯守在四夷,今朕欲求長治久安之術,無出于守之一策,大致代表了明朝統治者的看法。
明初之時,朱元璋也不是沒有嘗試過繼續往外擴張,但是明軍進軍云南雖輕取元軍殘部,但遭到當地蠻夷的激烈反抗,大理與今保山、德宏等地的元朝土官,以及本已附明的一些土官紛紛起事,歷時十余年才最終平定。
由此,朱元璋做出一個判斷,認為云南等地的蠻夷強悍難治,須鎮之以重兵,乃將重兵守滇定為成法。
由此,大明就把云南定為西南邊陲,不再繼續嘗試向外擴張。
明朝之后的大部分時間,明朝皇帝疏于問政,朝政委靡拖沓及吏治腐敗,對統治制度的貫徹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
說明朝治邊屢屢失誤非因制度不健全,而主要是由于朝政腐敗及執行力太差,突出表現在土司辦理承襲手續,官府經常拖沓推諉,或使申請承襲的土司勢力憤而反叛。
明代中期西南邊疆動亂頻發,還與土司制度自身的軟肋有關。
《明史·土司傳》說土司“必假我爵祿,寵之以名號,乃易為統攝,故奔走唯命”,若朝廷調遣繁多,則“急而生變,恃功怙過,侵擾益深”。
除朝廷征調導致反抗外,土司因獲得朝廷的保護,并逐漸掌握與官府打交道的方法,平時借多征稅收而自肥,條件具備時則逐漸坐大,甚至憑借掌握的土軍分裂割據。
民間流行這樣的民謠“官府只愛一張紙,打失地方兩千里。”
這話不止是民謠,也是朝廷對邊疆治理的真實寫照。
給土司一封委任狀,就換來每年稱臣納貢的賀表,進而粉飾國泰民安。
至于那些地方到底在誰手里,姓什么,無所謂。
不過,魏廣德這次對緬甸的用兵,卻根本就沒有考慮沿襲舊制,而是打算改土歸流。
讓李成梁盡可能處理掉西南的土司,將治下百姓從土司管理變為朝廷委任的流官管理,從根本上杜絕類似時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