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閣下,德雷克閣下,請坐。”
魏府客廳里,魏廣德正在接待英國使團兩位大使。
讓他們坐下后,魏廣德就讓下人上茶。
好吧,在萬歷皇帝大婚禮前這段時間,就是他們這些外交使者忙碌的時候,需要和明國的官員就是兩國之間建立外交關系進行接觸。
英國使團雖然到來的比較晚,但是利用海上和天津的時間,已經大致了解到許多信息。
就比如在此時,明國和他們所謂的藩國之間的關系,其實就和西方現行的外交關系的差別。
好吧,雖然明國接受外國使節,但似乎還沒有常駐使節的想法,一般都是有事兒派出專使,自然就更不會建立駐外機構的說法。
實際上,中世紀以前歐洲各國之間也是類似。
中世紀時期的外交任務具有臨時性,外交人員不固定也沒有經過專門的職業培訓。
他們通常由君主指派特定人選,他們在外交任務結束后隨即卸任。
而當新的外交任務出現時,君主再指派其他人擔任外交使節。
中世紀早期,各日耳曼蠻族王國缺乏合適的人材,外交人員數量較少,卡洛林王朝直接選用受過教育的教會人士擔任外交使節,這才讓外交使節成為一類人的專屬。
到了近代早期,隨著民族國家意識的增強,向別國派遣外交使節的權力僅限于君主或國家的統治者。
隨著克呂尼運動的興起,羅馬教廷成為中世紀歐洲至高無上的存在。
這種霸權既體現在精神層面,也反映在政治和世俗方面。
這導致歐洲大陸逐漸形成基于基督教信仰和原則的國際秩序,即基督教國度。
在這種國際秩序下,歐洲國家之間的合作和團結應建立在共同的信仰和價值觀的基礎之上,而不是以地緣政治、族群和經濟利益為基本原則。
天主教是惟一的宗教,教宗被視為所有天主教國家的精神領袖,他的職責是維護天主教的信仰和原則,同時確保天主教國家之間的和平與合作。
教宗可以行使一定程度的世俗權力,以確保天主教國家的安全和福祉。
中世紀的教宗致力于構建“基督教國度體系”,由教宗在基督教君主之間促成和平、解決爭端,以最有力和最廣泛的權威確認君主的承諾,對違反承諾的君主施以絕罰的制裁,解除君主的誓言。
格里高利七世希望“以封建模式取代帝國模式,建立一個歐洲國家聯盟,其形式是通過法律和政治聯系將國家與羅馬教廷聯系起來的附庸制度”。
盡管“基督教國度”的概念出現在中世紀,但在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時期,它的影響仍然存在。
教宗所派往各國的教宗使節在教會內外部擁有雙重職能,在教會內部,教宗使節作為教宗的代表,可以召集和主持主教會議,推動教會改革議程。
他們協調不同地區和教派的宗教儀式,規范和整頓教會紀律,打擊教會腐敗,促進教會中央集權,增強教會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在教會外部,他們被派駐到當地政府,代表教宗進行外交和行政事務。
他們在當地教會中享有榮譽地位,在主教會議以及和平、停戰會議上擔任主席,從而在外交場合中發揮重要作用。
而到了近代,建立常駐外交使節制度最主要的原因是日益繁多的外交事務和動蕩不安的國際局勢。
這迫使君主必須派遣特定的使節常駐他國收集和傳送信息,以便掌握別國的最新動態,從而采取有利于保障本國安全和利益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