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這些東西全部折算成銅錢的話,包公每年的收入大約在二萬貫。
一貫銅錢,大致相當于明朝一兩銀子,就是按照銅錢計算也是如此。
包公一年兩萬兩銀子的年薪,已經達到甚至超過明朝親王級別的俸祿了,這還是實薪,沒有折色。
如果你覺得包公官太大,那咱換個官小的,就拿一個縣令來說。
宋朝一個縣令的月收入是80兩白銀,而《水滸傳》中的宋江,宋押司當時是縣城公安局經偵隊隊長兼任稅務局局長,一個月的綜合收入約為20多兩白銀。
按照實價,宋朝縣令的俸祿就超過當朝一品官員的俸祿,而宋江這個的末吏收入也和大明朝五品官員相當。
如果考慮折色,把基本上就接近三品官員的水平了。
所以,大明朝的俸祿,似乎真的沒法和宋朝比。
因為達不到,所以才羨慕。
魏廣德就是這樣。
如果大明朝的官員工資高,他可能都不會搞商業,就吃吃喝喝就行,余錢放貸,賺大明律允許的利息就好。
再不然投資京城的房地產,通過出租賺銀子,也是不錯的法子。
“既然厚祿不能夠杜絕貪腐,又何必動這腦筋。”
張居正又說道。
“叔大兄,厚祿未必養廉,薄祿必不養廉啊。”
魏廣德苦笑道,“都養不活自己,誰還能安心做官,朝廷又把養三班衙役的差事兒給到官員手里,就算正直之人遇到這樣的環境,早早晚晚也會淪陷下去而不自知。
只要在雜稅里多撥弄一點小算盤,那錢財就唾手可得了。”
明朝形成集團貪腐的情況,其實就是朱元璋低工資導致的。
進士考進官場,首先就被生活給壓趴下了。
當官那點正當收入只能維持溫飽,如何交際?
再一看,制度貪腐的溫床都有了,那不就直接陷進去算了,大家一起干,一起貪。
本來正直點,或者膽小點的進士,也逐漸淪陷進去,成為貪腐集團的一份子。
“國朝現在的情況是,地方上小吏仰仗官府的權勢剝削百姓、甚至勾接地方士紳移花接木轉嫁賦稅。
而地方官員,則通過攤派雜稅貪贓枉法,大肆侵占國家稅銀。
到了朝廷衙門這一級,則是在財政支出中不斷“漂沒”財物中飽私囊,已經形成自下而上傳導終使得官僚隊伍的整體性腐敗。”
魏廣德繼續說道,“叔大兄今日安排各地提報衙門里職位,或許有心但還未真正下決心。
說實話,給小吏發俸祿還不能太少,僅以養家糊口怕是不夠,而縣令若維持現有祿米就更不行,若是不能加錢,地方上肯定會亂的。”
“一條鞭法、增加俸祿一起執行,給縣吏發俸祿也一起做了。
你說的有道理,薄祿必不養廉,杜絕貪腐的土壤都沒有了,如何指望官員廉潔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