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斌的審訊說順利也順利,說不順利也不順利。
因為這小子把所有罪都扛了下來。
本來他是什么都不肯說的,但是自從見了律師之后,他好像一下子變了一個人一樣,所有事情都倒豆子一樣倒了出來。不過所有的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攬,沒有別人指使。
按照陳斌的說法,三年前鄭曉來報案的時候,他貪圖鄭曉的美色,以幫她查案為由,把她約到了藍色花園小區的房子里,本來想劫個色的,沒想到誤殺了鄭曉。
為了掩蓋自己殺人的事實,他買下了這間房子,然后買來水泥把鄭曉的尸體封在了里面。
“陳斌,你就扯吧,你干了這么久的警察,會不知道處理尸體的重要性會把這種致命的證據留在自己家”
“說,是不是有人要挾你這么做的”
對于陳斌之前的那些鬼話葉麟也是無奈,在暫時沒找到其他證據之前,也不能硬說他是假的。
只不過任誰都不會把人殺了還把尸體留在自己家里,還是個警察,這點常識都沒有嘛。
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個是陳斌留在別人手上的把柄,只要他背叛了上面的人,他們就可以直接舉報陳斌,讓他死無葬身之地。
陳斌已經是自知無活路了,對于葉麟的呵斥一點都無所謂。
“怎么你一個剛當了一年的小年輕想教育我”
“不要以為自己破了幾個案子就厲害了,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飯都多,怎么藏尸體還需要你教我”陳斌鄙夷的看著葉麟說道。
葉麟砰的猛拍了一下桌子,“注意你的態度。”
“不要我教是吧,那你解釋解釋,為什么不處理尸體,而是選擇用水泥封起來留在自己家”
陳斌抬著頭,鼻孔朝天,不屑的說道“你問問于隊,是分尸容易被發現還是封起來容易被發現這都是經驗。”
于海豐沉聲說道“陳斌,交代你的問題,不要講其他的。”
陳斌雖然態度很差,不過倒讓葉麟忍不住思索了一番。
貌似也有點道理,歷來犯罪殺人不難處理尸體才是最難的。
不管把尸體分成幾塊,總還是要涉及到拋尸,人的尸體有一種特有的味道,加上夠大,所以很難真正做到銷聲匿跡。
一般罪犯拋尸之后,就算是拋到山上也很容易被發現。
可能反而是陳斌這樣的,封在水泥里倒是沒那么容易找到。
要不是葉麟在衣柜里找到了一片指甲,估計他也不會這么堅信陳斌的房子里有線索。
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陳斌說的也沒錯。
對于這種老油條,于海豐和葉麟也沒什么好辦法,他們會的手段人家陳斌都門清,所以審訊了一夜也沒什么收獲。
陳斌就咬死就是他因色起意。
至于霍春利跳樓自殺的案子,是陳斌在當副所長期間的,他只承認當時情況比較復雜,現場找不到證據就定了個自殺。
頂多算是失職,算下來犯罪都不算。
等葉麟他們審完的已經是大早上9點了,沒什么新的證據之前,也只能是先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