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你搗蛋來我站崗,
每次闖禍后,
總是你裝無辜我挨巴掌。
每次老師來告狀,
總是你挨罵來我陪綁,
我們就這樣慢慢成長。
我們愛上了同一位姑娘,
你對她忽冷忽熱讓她心傷,
我對她百依百順捧在手掌,
但最后她卻成為你的新娘,
為何會這樣?
我去哪里找我心中的太陽?
為何會這樣?
你是我的兄長,
卻總是你吃肉來我喝湯。
金鵬好奇地問龐貝:“這首歌叫什么?”
“《兄長》,是我根據自己的經歷寫的。我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小時候他總是欺負我,我學搖滾,其實跟我哥也有些關系,它能讓我借助歌聲,鼓聲把心中的怨氣發泄出來。”
“哦,原來是這樣。”金鵬滿臉不屑,嘟噥了一句:“真是個窩囊廢。”
自打這位音樂家進門之后,每天在屋內又是敲鼓,又是嘶吼,把金鵬母親吵得血壓升高,住院去了。
而小豹子倒是覓到了知音,整天跟在“馬尾辮”的后面,不僅鼓打得越來越有模有樣,而且也學著“馬尾辮”的模樣,時不時干嚎起來。
金鵬一回家就聽見兒子的干嚎聲,甚是驚訝:“我兒子要么不說話,一開口怎么這么具有爆發力?”
錢瑰欣賞地望著兒子:“你懂什么,這是搖滾樂。”
“可我怎么覺得我兒子越來越像一只豹子,該不會是返祖現象,勾起他的獸性來了?”金鵬緊蹙眉頭。
錢瑰把一只靠墊扔向金鵬:“你混蛋,有你這么說自己兒子的嗎?”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個龐貝我是越看越覺得別扭,整天穿著個破T恤,還扎了個馬尾,耳朵上打了一串洞眼,男不男女不女的。“
“你懂什么,那是藝術家的特質,我覺得他特別有味。“錢瑰對龐貝倒很是欣賞。
“什么有味?一股汗臭味。“金鵬不屑地回應錢瑰:”我看再重新找一個吧,別讓他把我兒子培養成豹孩了。何況,天天這么吵,把我媽都吵得血壓升高住院了。”
“我看這個鼓手挺好,以前我兒子三拳打不出一個悶屁來,現在總算能出聲了,有時嘴里含糊不清,像是在說什么肉啊,湯啊。說不定離開口說話不遠了,而且我看小豹子挺喜歡那個鼓手的,有時候他來晚了,他還一個勁趴在窗口望。”
金鵬見錢瑰這么說,也就不再作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