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叫槍,吳,你看怎么樣,帥不帥?”黑人混混拿著兩把黃金手槍,來回比劃著,興奮對吳帝問道。
“你要是喜歡就拿著,但想用那種槍對付喪尸,我勸你省省吧。”吳帝說道。
那種黃金手槍都是樣子貨,只是看起來好看而已,是專門給人炫耀裝逼用的,威力或許會比普通手槍大一些,但耐力性不強,實戰的話,還不如一把普通的手槍。
冷靜的思考一下,在這種生化危機爆發,喪尸橫行的城市,這種華而不實的東西應該丟了才對,揣在身上占份量,還不如多帶一些子彈或食物。
但黑人混混卻不會想那么多,愛不釋手的將兩把黃金手槍插在后腰上。
“你槍法怎么樣?”吳帝拿過一個背包,一邊裝子彈一邊問道。
“還可以。”黑人混混拿起一把步槍,比劃了兩下。
“算了,你還是用散彈吧……”見黑人混混的動作,一看就沒學過,吳帝把一把散彈槍丟給黑人混混。
吳帝也沒用步槍和沖鋒槍,就拿了幾把散彈槍和手槍。
吳帝以前在異人圣地來世,學習過槍械知識,還和一個叫詹姆斯的雇傭兵,一個爆破專家,學過有關炸彈的知識。
但練槍基本都是在靶場打靶,或偶爾去野外獵個鹿或兔子,喪尸可不是那些野外的小動物會等著你狩獵,對喪尸來說你才是獵物。
步槍和沖鋒槍里的子彈雖然多,但不擊中喪尸的腦袋,是殺不死他們的,面對撲來的喪尸,吳帝沒有信心能夠每一發子彈都能打爆喪尸的腦袋,可能一梭子彈打光,也殺不死幾只喪尸,那么多步槍子彈背在身上還重,還占地方。
遠不如散彈槍好用,面對局面混亂的情況,不用太瞄準,喪尸靠近后,一槍就能將喪尸轟碎,甚至能一起槍解決好幾只喪尸。
拿好槍后,吳帝和黑人混混混沖了出去,將攔路的喪尸解決,在尸群引來前,跑到車旁。
“快開車!”吳帝把裝著槍的背包丟到車上,一邊開槍將撲來的喪尸上半身打爆,一邊喊道。
黑人混混緊踩油門,車發出轟鳴聲,輪胎和地面摩擦出煙,猛的沖了出去,撞飛十數只喪尸。
“都去死吧,婊子們!”黑人混混大呼小叫的,不斷的踩油門,打開雨刷器,將車窗山上的血污擦掉。
吳帝和黑人混混沖出尸群后,找到一家街邊的小超市。
大超市周圍人流密集,已經形成的尸群,只能來這種小超市尋找食物。
當吳帝和黑人混混進入小超市時,里面已經有幾個人在搜刮食物。
“喂喂!這里的食物都是我們的!把你們手里的食物都放下...”黑人混混對著棚頂開了兩槍,大聲威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