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梨跟陳凜都在同一時刻回復了亓官明珠的消息。
她們紛紛問她是不是跟公司鬧了矛盾,能不能調解,需不需要她們的幫忙。
亓官明珠看了,心里略微有些感動。
錦上添花容易,雪中送炭難。
每一個明星跳槽到一個新的地方都會傷筋動骨好幾年,如果不是跟公司實在不合到一定地步,有點知名度的明星都是不會跳槽的。
明星知道娛樂公司很多腌臜事,而公司同樣知道明星很多私底下的事,甚至還能掌控到工作上就連明星也不知道的事。
說個恐怖現實故事。
前幾年某位s明星跟公司鬧解約,公司不肯放人,明星還是在網絡上發表了跟公司解約的消息,結果公司反過來控告明星偷稅。
明星解約了,但明星的團隊并沒有跟著一同跳槽,把明星多年以前參加的通告全都挖了出來,表明當時報賬并不透明,明星少納很多稅款。
這件事連藝人自己都不知道,只有團隊知道。
藝人當時只能發文澄清公司賬務不清,自己也不知道那些事,會積極配合調查。
但真相到底如何,也就只有他們知道了。
在當時管的還不夠嚴的年代,或許明星們都會少繳稅款,但一旦管得嚴格了,也絕對會積極配合補繳。
但配合補繳的也只是管理嚴格的時期,以前曾經昧下來的那些錢,很多明星都選擇視而不見。
畢竟,你十年后才管得嚴,那就在十年后老老實實做人。
總不可能你十年后要補繳,單位還能管的上你十年前沒補到那些稅吧?
流水可能都不一定能查出來,信息太多太混亂。
很多明星其實私底下都知道自己前幾年的賬不對,但也只是想著哪個時期嚴格,就哪個時期透明,從來沒想過把幾年前那些不透明的賬翻出來。
這都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一件事了。
但如果明星跟團隊鬧矛盾了,團隊分分鐘翻舊賬,那明星只能咽下曾經做過的苦果。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再說個恐怖現實故事。
前幾個月某個j明星發文跟公司已經滿了勞動合約年限,不再續簽,自動和公司解除合約。
但轉頭公司就說j明星跟公司簽訂了另外的補充協議條款,將合約年份又再次延期了五年。
這件事就連j姓明星都不知道,發文說自己從來沒簽過。
明星……
恐怕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簽過這份合約,或者說曾經簽某個合同時順手就一并簽了,并沒有得到公司的真實告知。
現在你想解約?
行,那以前的手段就能用上了。
這種明星連合約都不知道就簽了的案例,不要太多。
別看明星的光環很多,受萬人敬仰千萬人矚目,還有很強大的輿論能力,反應一個現實問題就會受到多方關注。
這力量,強是真的強。
強到能夠讓人把被騙人士從異國他鄉的詐騙窩點里,經過重重難關給拯救下來,外國高度重視,日日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