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演唱會,算是歌手影響力最為巔峰極致的對外表現。
只有紅的歌手,才能夠將演唱會的門票賣出去,座無虛席。
而在紅火的歌手當中,只有實力派歌手開演唱會,才不會被各路前來觀看的網友吐槽值不回票價,全程過于劃水。
能達到以上2點的歌手,那她們的演唱會基本都是場場爆火,還能夠開上全國巡回演唱會。
只要體力好,一年哪怕開個幾十場都沒問題。
為什么說開演唱會是歌手影響力的體現呢?
因為演唱會能夠對當地的經濟起到很大的帶動作用。
首先是門票收入,去年就有一線老牌歌星憑借4場回憶經典的演唱會,門票收入就拉了54億元。
租借給歌手場地的當地政府,光是憑借門票收入就能創收。
除此之外,沖著歌手從五湖四海過來的聽眾,會給當地的住宿行業帶來入住率增長,外地游客的激增,同比增長個50不成問題。
另外就是每一個游客很難省下來的餐飲消費。
當地會在演唱會館的外面幾條街道,設立美食街、美食市集,那幾天接待好幾萬的游客。
哪怕還有其它餐館分流,但只要每個攤位每日接待超過70位歌迷,就能取得很可觀的收入。
更別提還有坐高鐵、飛機過來的游客,必須得花出去的車馬費,也就是交通收入,還有附近的購物,如免稅店等等,都會有一個顯著的攀升。
而這些都只是歌手在當地開演唱會能夠帶來的直接消費增長,還沒有提其他間接拉動消費的增長,比如當地的旅游業,地攤經濟、特產品販賣……
還有一點雖然無法帶來利益,卻同樣很重要的隱形價值,那就是演唱會是可以提升城市形象的。
當一個地方經常舉辦演唱會,每月都有一次大型演出,久而久之,就會被貼上“歌迷之城”的標簽。
有了這個標簽后,在平常時不舉辦演唱會期間,城市都能夠憑借自身形象吸引年輕游客前來游玩。
這不就是又能發展旅游業了?
三月天把首場演唱會定在東濰城,的確是對這座城市很看重。
國人都是很講究“首”跟“尾”的,首場、首次、最后一場、最后一次,都有很特別的意義。
對于粉絲來說,好不容易攢下了能去演唱會的錢,千里迢迢奔赴萬里前來觀看演唱會,她們也會更希望自己參加的那場演唱,會能有更特殊的紀念價值。
錦梨聽完了他們的理由,不由贊同地說道:
“我覺得你們把第1場定在這座城市很有意義,對許多一線城市而言,開不開演唱會,對那些城市都沒有影響。
可是對于一些比較偏僻的城市而言,能否開演唱會、能否讓歌手在這里開首場演唱會,意義都是十分重大的!”
三月天選擇將首場定在這里,不僅是城市很有誠意地爭取他們,他們也想用自己的影響力,給城市做一點貢獻。
錦梨覺得,三月天這種做法,把明星身上的光環用在了更有意義的地方上。
明星的影響力,可以輻射到更高更廣的地方,而不只是局限于粉絲的狂熱當中。
錦梨心中甚至燃起了一把熱血,興致勃勃地說:“可惜我唱歌并不怎么樣,無法堅持一場完整的演唱會,不然我也想要找一個不錯的二線城市去開。”
顧澄笑了笑,說道:“如果個人實力無法完成整場演唱會的強度,那不如多去參加一些拼盤演唱會,這也是目前許多當紅歌手都會選擇的一種演唱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