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句實話,聽到楊辰說讓他的律師來談,警察同志們心里多少有點膈應。
這是港臺劇看多了。
當然,在華國也不是不可以。
不過出于法律制度和習俗的不同,在派出所里說這種類似的話,多少有點裝逼的意思。
當然,那是他的權利。
警察同志們想了想也對。
開奔馳大g的有錢人,一個電話就把律師叫過來,好像也合情合理。
不一會兒,楊辰的律師到了。
楊辰把事情的經過和董律師說了,要求只有一個,從嚴處理,越重越好。
媽的,敢來報復我
老子嫩死他
農村出身的楊辰從小就有一股狠勁,被雞啄了,當場就把雞殺了燉了,被狗咬了,能把狗追得口吐唾沫,累癱在路邊。
被同村小伙伴欺負,能追到人家里打。
不惹事,不怕事
犯我者,雖遠必誅
長大了,脾氣雖然收斂了不少,但那股狠勁,是藏在骨子里的。
“好的,楊先生。”
收到楊辰的授意,董律師前去和警察交涉。
這件事,如果按照普通的打架斗毆處理,最多把他們三人行政拘留15天。
楊辰當然不同意。
“這是故意傷害,請你們秉公執法”
董律師說道。
故意傷害是刑事案件,起步刑拘,輕傷三年以下,重傷三年到十年,重傷殘疾或死亡,判十年以上,無期或死刑。
“你是律師,你應該知道,就算是故意傷害,如果沒有得逞的話,算犯罪未遂。”
“未造成損害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警察同志倒不是為那三人辯解或偏袒,而是就事論事。
董律師皺了皺眉“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于犯罪份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說完目光嚴肅起來“你是警察,我是律師,術業有專攻論講法律,可能你并沒有我那么專業。”
“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個要論案件的惡劣程度,社會影響,以及動機輿論等等。”
“單從這件案子來看,性質十分惡劣,他們糾結同伙,實施有預謀的犯罪,碰瓷,持械,蒙面,追打,每一條都加罪加一等。”
“另外是他的社會影響。”
“犯罪嫌疑人是星沙奔馳4s店的銷售人員,僅僅因為我的當事人在他們店里買到一輛事故車,正常維權,就慘遭有預謀的打擊報復。”
“這件事如果曝光,不僅會造成社會對我市打黑除惡成果的質疑,也會對我市消費環境造成損害。”
“同時對奔馳車品牌造成的損傷,4s店目無法紀,踐踏法律的行徑,也會讓廣大市民感到恐懼和寒心。”
說到這里,董律師頓了頓,繼續道。
“就算我們想從輕發落,奔馳這么大的品牌會放過他嗎”
“如果警方對這個案子的處理不公,不謹慎,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和輿論,責任你們擔得起嗎”
“總之,這件事如果我的當事人不滿意,我將代表我的當事人追究到底。”
律師不愧是律師。
專業短識過硬,口才了得,一番上綱上線,直接把警察同志搞得頭都大了幾圈。
辦理這個案子的警察是個老警察。
經驗很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