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城對于張家這個家族的了解并不深入,僅限于從報紙上讀到的那些略顯奇特的報道。
兩年前,張家的一場轟動性官司更是讓這個名字在公眾視野中頻繁出現,成為了茶余飯后的談資。
這場官司的主角之一是張玉龍的嫂子,她指控張玉龍獨攬了家族大部分物業的控制權,并提出了幾項核心訴求:
首先,要求徹底清查張家所有財產,確保張玉龍沒有私藏或私吞任何資產;
其次,她堅持認為張家的資產應屬于全體家族成員共有,包括女婿在內的每一位家族成員都應有份;
最后,她主張所有財產應在四房人之間平均分配。
然而,這場豪門恩怨的較量最終以張玉龍的勝利告終,嫂子的訴求未能得到支持。
這場官司不僅劇情曲折,涉及復雜的家族關系和巨額財產紛爭,還展現了豪門內部不為人知的秘密與矛盾,因此在香江地區引起了巨大轟動,連蘇城對此事都略知一二。
張玉龍家族在香江,以其獨樹一幟的家族特色聞名遐邇,最為顯著的特點便是“同居共財”與“家規森嚴”。
所謂同居共財,即家族成員永不分家,財產共享,共同進退,這種理念超越了傳統家族經濟管理的范疇,是為了家族高度的團結與協作精神。
歷史上,雖不乏家族在初創或困境時采取類似策略,以集中力量、共度時艱,但往往隨著家族勢力的壯大,成員間便開始追求各自的利益與空間,私產漸生,分家自立成為常態。
然而,張玉龍家族卻反其道而行之,他們不僅將“同居共財”作為家族長期發展的基石,更將其推向了極致。
家族成員無一例外地需在公司任職,同住一棟屋檐下,消費均攤,徹底摒棄了私房錢的概念,確保了家族內部的絕對公平與透明。
在張家,公平不僅體現在經濟層面,更滲透至生活的方方面面。
兒子們的衣著統一,兒媳婦雖服飾各異,但均遵循同等的價值標準,彰顯了家族內部無差別的待遇與尊重。
此外,家族成員被嚴格規定,除必要的商務活動外,不得在外就餐,這一規定不僅強化了家族成員間的緊密聯系,也體現了對家族傳統與規矩的堅守。
面對偶爾對家中飯菜感到厭倦的渴望,家族成員亦需克制,因為家規的嚴格與無私房錢的現實,讓任何外出就餐的念頭都只能作罷。
這種看似苛刻的規定,實則是對家族凝聚力與價值觀的深刻體現,讓張玉龍家族在香江乃至更廣闊的地域內,成為了一個獨特而令人矚目的存在。
張家的家規多達一百二十余條,條目繁多且要求嚴苛,尤其針對兒媳婦的規范更是細致入微。
諸如規定兒媳不得因丈夫外出而晚歸;除娘家直系親屬外,不得隨意至他人家中玩耍或留宿;
每日清晨,必須向婆婆請安,并共同參與拜佛誦經等儀式。
這些家規被精心裝裱,懸掛于祖屋一樓祖堂之上,成為家族成員必須遵守的準則。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家規并非沿襲自祖輩,而是由張家兄弟,尤其是大哥張玉階與其母郭庚共同商議制定。
他們所居住的祖屋,是1949年后在香港購地自建的,原為一幢兩層平房,卻因1952年的電線短路火災而毀于一旦。
為了延續家族共居的傳統,張玉階不惜斥資百萬,將其重建為五層銅構樓房,每一細節均彰顯其長遠規劃與匠心獨運。
在當時,百萬巨資實屬罕見,足見張家對家族傳承的重視。
這座祖宅不僅規模宏大,更承載了張家的歷史與記憶。
在鼎盛時期,這里曾居住著三十余口家族成員,共同維系著同居共財的生活方式。
然而,這種和諧共處的局面,卻因1977年張家老太太的離世而面臨挑戰。
老太太作為家族的精神支柱,她的逝去讓家族的未來走向充滿了不確定性。
果不其然,隨著老太太的離世,家族內部的平衡逐漸被打破,同居共財的模式也開始難以為繼。
這一變化,最終引發了家族內部的紛爭與官司,而這一切的根源,皆可追溯至那座見證了張家興衰的祖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