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漢朝九章律盜律就有「略賣人若人略賣人而與賈,與同罪。已略未賣皆磔」的明文律法。
磔刑是典型的上古遺留刑罰,先割肉離骨、再斷肢體、最后割斷咽喉。不過,自隋唐之后,許多大大小小的刑罰就被淘汰了,剩余五刑固定為人們耳熟能詳的笞、杖、徒、流、死,其中“死”又分為斬、絞、剮。
不過即使是在宋元之后,對于人販子的判決也動輒就是杖一百、流三千里、徒三年等等。
而且如果發現虐待,則往往會直接升格為絞刑。鑒于實際情況中大部分拐賣團伙都不可能好吃好喝的伺候,所以通常難逃一死。
“你們這搭配就有問題,這種重點地方不應該單人行動的。”
“今日人手吃緊,不夠啊。”
獲悉周某人真實身份以后的巡警們很難為情,連連拱手致謝,但卻被他吐槽了聚寶門城樓的警力安排情況。
簡單來說,江寧縣警平時夠用,一年下來也就只有上元節這種盛大節日也會有些緊張。
所以,舍不得擴大規模。或者說,諮政院不樂意給撥款,覺著這是浪費錢。
畢竟地方巡檢司可不會反對多下發撥款,多招幾個人省時省力,雞賊點的話還能偷偷吃空餉。
一名副警司嘆道“這等人專挑人流密集之時下手,屢屢得逞,上元節一直以來都常發生拐賣案,去年今天江寧縣一晚上就有四十多例。”
“這么多”周長風聞言就皺眉道“最后破了多少”
“呃只能說不高。”
“說不出口不會連十例都沒有吧。”
副警司無奈地回道“長官,這不比命案,殺人犯行為舉止反常,很容易甄別。這等人,不乏儀表堂堂、衣冠楚楚之輩,看上去半點都不像是略賣孩童的賊子。”
稍后,幾個奄奄一息的嫌犯被銬住了雙手,然后被巡警們用繩子串著手銬,拖拉著離開了。
對于周長風與夏筱詩而言,雖然這次倒是沒被請去附近的巡檢司,可好端端的上元節依舊被此攪亂了。
因為被周某人順手拔了簪子,后者披頭散發,于是只得去城墻下的小吃攤那兒拿了雙筷子,臨時頂替一下。
二人興致全無,又轉悠了幾圈便回家了。
有人歡喜有人愁,本該祥和的上元節卻成了宵小之輩的好日子,很難想象本該悠然的一晚卻要面對血肉分離的悲傷。
這一天也是大江南北各州府衙門的刑廳、刑房、巡檢司官吏們最為提心吊膽的如果比往年少,那還好;但如果不減反增,那完了,政績八成要打水漂了。
就京城來說,與去年大差不差,這次上元節應天府一共收到了92起孩童丟失報案,江寧縣44起、上元縣31起、上方縣17起。
于是乎,應天府刑廳的廳正戴斌士就崩潰了。
自他走馬上任以來,縱然使盡千方百計,上元節這一天猖獗的拐賣孩童情況還是沒有改觀。
這下好了,仕途的路被封死了。
一個人竭盡全力卻毫無收獲,絕望之情可想而知。
不惑之年本該是一個事業有成的男人最輝煌的年紀,結果冷冰冰的現況仿佛潑了一盆冰水,澆涼了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