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絕回答。”李超聽見這個問題,一愣過后,閉上了眼睛。
“你要知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你說假話,作偽證,是要付法律責任,并且承擔相應后果的!”
“我這次被你們抓住,壓根沒指望能活下去,你覺得,我會害怕承擔后果嗎?”李超雙目緊閉,滿不在乎的回應道。
警察聽見李超這話,微微咬了咬牙,卻真的拿他一點辦法沒有。
……
另外一邊,市局審訊室內。
李靜波被銬在審訊用的鐵椅子上,熬的眼睛通紅:“……當時李超殺掉王新明之后,威脅我不許把這件事情說出去,否則就會對我展開報復,當時的李超已經殺人了,我害怕他也會將我滅口,所以替他隱瞞下了犯罪事實。”
“如果按照你所說的,殺害王新明的人是李超,那么羅俊卿在這起兇殺案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這件兇殺案,與羅俊卿無關,案發當天,王新明帶著我們去三合公司,是為了鬧事,而羅漢跟我們起沖突,也只是為了自保而已,當晚我們離開三合公司的時候,王新明什么事都沒有,是后來才被李超殺害的,李超殺王新明,是因為我們在萬昌工作的時候,王新明總是欺負他,所以李超屬于報復殺人,跟三合公司的事沒有關系。”
“王新明為什么要去三合鬧事?”
“因為劉寶龍盯上了楊東的生意,想要據為己有。”李靜波對警察的問題應答如流,但自始至終,都沒提過楊東干折小戴雙腿的事。
“……”
經過一夜的偵查,分別負責審訊李超和李靜波兩伙辦案警察,在事后進行了碰頭,并且從兩份筆錄的相同點中,逐漸摸清了案件的脈絡,基本排除了羅漢的殺人嫌疑,并且以故意殺人罪對劉寶龍進行了抓捕,可是此時的萬昌,早已大門落鎖,人去樓空。
……
次日清晨。
這天是個大晴天,雖然時間才是上午八點,但空氣里已經充斥了氤氳的熱浪,樹干上的葉子也無精打采的低垂著,對灼熱的陽光無可奈何。
劉寶龍駕駛著一臺沒有手續的私家車,停在了距離看守所門外大約五十米處的距離,眼神冰冷且執著的看著通向這邊的唯一來路,副駕駛的座椅上,那把散發著槍油味道的五四手槍,被順著車窗透進來的陽光一晃,寒光凜凜,殺氣騰騰。
……
同一時刻。
通往看守所的路上,張傲正開著公司的面包車快速疾馳,楊東坐在副駕駛,因為昨夜沒有休息好,頭部始終在隱隱作痛,后座上的劉悅和黃豆豆也因為起的太早,不斷的打著呵欠。
“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