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皮德、西沃徳、羅根,歡迎你們。”
瑪麗將三人迎進屋之后,便急忙催促露西趕緊準備好晚餐招待客人。
斯皮德是林肯在1836年就認識的伙伴,當初他們一見如故,很快就成為了無話不談的摯友。
當初他們還是斯普林菲爾德的未婚青年之時,林肯就生活在斯皮德家的艾利斯商店樓上,兩人共榻同眠了四年之久,這一期間他們推心置腹、交流情感,建立了深厚的友誼。
雖然聽起來有些奇怪,但在當時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那時的單身青年很少有私人空間,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青年同睡一張床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多年以后,林肯成為了一名頗有名氣的律師,跟著巡回法庭接案子,律所的律師們也一樣擠在同一間房間的同一張床上睡覺。
當然,戴維斯法官例外,他一個人就占了一張床。
這倒不是法官的身份和地位比律師尊貴,而是戴維斯法官超過300磅的體重,使得這位法官無法和其他人共同享用一張床鋪。
斯皮德和林肯是兩個不同階級的人,林肯出身于草根階層,而小他四歲的斯皮德家世顯赫,他的家族是肯塔基州的一個名門望族。
在路易斯維爾附近有一個種植園,并且有70名黑奴在這個種植園耕作。
多年以后,在回憶起自己年輕時的生活時,林肯多次提及,斯普林菲爾德的年輕律師圍在斯皮德商店后面的火爐旁談天說地、互相講述奇聞軼事、交流自己的詩句與文章、一起學習,是他人生中最為充實的一段時光。
只是15年過去了,當初在斯普林菲爾德斯皮德商店火爐旁談天說地的年輕律師們都已經各奔東西,有了自己的前程。
他們中的多數人和林肯一樣,踏足政壇,或者成為美利堅的法官和檢察官,少部分則是堅守在律師的崗位上。
羅根則是早年和林肯一起開辦過律師事務所,有過一段比較順利的合作經歷。
只是在1844年秋,羅根決定和兒子一起下海經商,解散律所之前,羅根帶走了大部分的律所財產。
這讓林肯感到很不滿,他和羅根一樣也需要錢,而且羅根林肯事務所是兩人共同成立經營的,就算分道揚鑣,林肯也應當分到律所一半的資產。
林肯是個寬懷大度的人,并未因此事一直耿耿于懷,往后遇到重大案子,他第一個想到的還是與老搭檔羅根一起攜手共同辦理。
他很欣賞羅根過人的業務能力。
正是因為這段不怎么愉快的經歷,林肯在后來的律師生涯中,不再甘心于只當律所的配角,而是希望自己成為律所的領軍人物。
當然,這也和林肯多年的律師生涯積累下來了豐富經驗,成為了全美頗有名氣的律師有關。
至于西沃徳,則是林肯到了華盛頓之后結識的年輕輝格黨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