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我們也相信你的判斷,但這一點并沒有有效的證據支持,法律上我們無法主觀進行定義!”
“第二,就算有證據證明他要對江浩坤不利,但你在已經制服他的情況下,又踹了他臉一腳,那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另外你打甘敬女士那一巴掌也已經違法了!”
華十二是做過警察的,知道對方說的有道理,不會像網絡上的杠精那樣跟帽子叔叔抬杠,當即笑著點頭:
“您說的都沒錯!”
帽子叔叔見狀表情緩和了不少,走過來將筆錄放在華十二面前:
“既然你沒有異議,那你在筆錄上簽字吧,我去給你辦理拘留手續!”
華十二卻不簽字:
“我沒有異議,但有補充!”
帽子叔叔有些詫異:“哦,你要補充什么”
華十二微微一笑:
“我要補充的是,我是個精神病人!”
帽子叔叔一怔,要是對方真有精神病,那么這種輕微傷的小案子,他們處理的力度將大不一樣,根據法律將從輕處罰,或者免于處罰。
帽子叔叔嚴肅的道:
“你確定不是在開玩笑這種事情可不能胡說,你在這兒要敢說假話,可是罪加一等!”
華十二聳了聳肩:“我證件弄丟了,但你們可以查我的信息,我想我的醫療記錄里面應該有!”
證件當然是沒有的,醫療記錄里面的精神病史也是來的路上,用手機打字,讓外星智腦‘蛋糕’剛加上去的。
反正按照醫療系統的記錄,陳嶼這個身份,現在已經是實實在在的精神病人了。
帽子叔叔讓一旁陪同筆錄的年輕同事趕緊去查證,不一會對方返回,點頭道:
“他的醫療記錄里有輕微精神分裂的診斷和病歷!”
華十二聳了聳肩,笑著道:
“根據《刑法》第18條,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分三種情況,即:完全無責任、限制責任和完全責任。”
“而責任認定的關鍵因素有兩點,一,精神病人是否有刑事責任能力,二,被打一方是否存在過錯,是否存在激怒,刺激精神病人的責任因素!”
“而在我和陸遠的事情里,現場有很多人可以證明,我踢出那一腳,是在陸遠對我進行人身威脅之后,有了這個前提,現在我有理由懷疑,當時我是受到了威脅,從而刺激到我的病情!”
“綜上所述,我在這次案件之中,應該適用‘完全無責’這一點!”
“所以我要見我的律師,他會替我做更加詳細的無罪申訴!”
“另外,根據法律規定,若威脅行為構成違法,如恐嚇,可能被治安處罰,若威脅行為引發嚴重后果,如精神病人自殘或攻擊他人,可能涉及間接責任!”
“在此案當中,陸遠對我進行了非常嚴重的言語威脅,如‘咱倆沒完’,‘下次他要弄死我’等等.”
“而因為我知道陸遠在丑國就是一個有案底,涉黑,并被判過刑的人,所以讓我相信了他的威脅并非隨便說說那么簡單,所以正是因為他的威脅,導致我病情復發傷人,因此他已經構成了造成嚴重后果這一點!”
“因此我認為,陸遠應該被依法拘留!”
帽子叔叔默默的點上一根煙:
“那什么,你等我捋捋.”
錄口供的兩個帽子叔叔都有些懷疑人生,現在這么卷嗎精神病都能說出詳細的法律條文了
抽了兩口煙,帽子叔叔才捋順了華十二的話:
“你的意思是,現在這種情況,你應該被無罪釋放,而陸遠則應該被我們采取法律手段,刑事拘留”
華十二打了個響指:“完全正確!”
給他錄口供的兩個帽子叔叔互相看了看,他們感覺今天被這個‘精神病’上了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