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放下電話就去街口把這幾天的《江南文藝》報紙都買了回來。
果然在評論板塊發現了一篇評論,標題觸目驚心:
【警惕《鬼吹燈》的三大毒害】
副標題:論盜墓文學對青少年的腐蝕性影響
文章里引經據典:
“.這種美化盜墓賊的,簡直是在教唆犯罪!尤其胡八一用羅盤分金定穴的細節描寫,堪比犯罪教科書”(引用自華東師范大學某教授)
“.主角公然炫耀‘摸金校尉'傳承,這是對《文物保護法》的公然挑釁”(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員點評)
華十二看完之后笑了,正愁沒人關注呢,他用座機給《姑蘇日報》打了過去,找到他的編輯。
“我覺得有爭論這是好事啊,能讓更多的人關注到我的作品和貴報的報紙啊!”
在編輯懵逼的表情中,華十二笑著說道:“給我安排個專欄,我要親自回應!”
第二天,姑蘇日報就刊登了【一封公開信】(署名:梅長蘇)
“某些專家說我在教盜墓?那《三國演義》是不是在教造反?《水滸傳》是不是在教殺人?《紅樓夢》是不是宣傳亂搞南釹關系,都什么年代了,怎么還活在過去呢?
他洋洋灑灑在報紙上噴了五百多字,趕上一篇小作文了。
隔天對方回噴:【狡辯!梅長蘇在偷換概念!】
與此同時,其他報紙立刻跟進:
《法制周刊》討論‘文學創作與法律邊界’
《青年報》發起‘該不該禁《鬼吹燈》’投票
連電視臺都做了期‘文學創作自由度的邊界’專題
結果就是——新一期的《姑蘇日報》一連加印三次全賣脫銷,接下來幾天銷量持續走高!
編輯提著禮物上門,臉上全都是喜意,還拍著胸脯保證:
“蘇先生放心,我們社長說了,您就放心寫,有什么事他給您擔著!”
華十二甚至收到十幾家出版社邀約,電視臺登門采訪,一時間成了蘇州當地的名人。
甚至有盜版商都開始印‘蘇大強盜墓全集’其實攏共這些日子才發了十多期。
正所謂人怕出名豬怕壯,華十二這一成名,也引來了其他麻煩。
這天去報社交稿子,被社長留下吃了頓便飯,回家的時候,已經是孩子們放學的時間了,就見院子里坐著一個老太太,蘇明成和徐太浪在一旁陪著,一見到華十二,徐太浪連忙擠眉弄眼。
那老太太就沖上來要抓華十二的臉,口里還喊道:
“蘇大強你個臭不要臉的,你一出名你就甩老婆,我當初瞎了眼把我閨女嫁給你,你今天必須跟我閨女復婚!”
華十二雖然接受了蘇大強的記憶,但人一生的記憶太過龐雜,他也就遇到熟悉的事情才會從記憶里提取到相關的信息。
之前他對這老太太完全沒有印象,可這一見到,瞬間就想起來了,這老太太正是蘇大強的岳母,趙美蘭的媽!
蘇明成趕緊攔著:“外婆你別沖動,慢點說!”
蘇明玉從小樓里走出來;“說什么,她還不是過來要錢的!”
老太太轉頭就朝蘇明玉罵道:“你個賠錢貨,你對你媽好狠的心,當初你媽就不應該把你生下來.”
啪!
所有人都是一愣,卻是華十二直接一巴掌扇到老太太臉上:
“你個老虔婆,再罵我閨女,腿給你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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