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十二聽這個記者說的話,眉頭微蹙:
“你的意思就是拋開事實不談嘍?”
邊記者察覺到華十二表情變化,連忙解釋道:
“您不要誤會蘇先生,我的意思是說,您母親這件事畢竟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在這之后您和趙美蘭女士也經歷了長達二十多年的婚姻,并且共同養育了三個子女,我覺得把這件事強行和離婚分割財產的事情連系在一起,未免有些太過牽強了吧!”
這記者這么一說,圍觀的人有覺得說的不對的,但也有不少人覺得有道理,紛紛議論起來。
在他們看來,蘇母因為趙美蘭離世,要離婚你當時離,報警打官司都不過分。
可這都過了二十多年了,刑事案都過了追訴期了,你現在離婚用這個理由不分財產,的確有些說不過去。
還有個懂點法律的路人,支持記者,大聲說道:
“你這種情況,在法律上視為對過往矛盾的諒解,現在主張這些陳年舊事來對抗財產分割,就算打官司,法院也很難支持。”
趙美蘭一聽就來了精神:
“蘇大強,你聽見了吧,這么多人都看不下去了,都認為我有理!”
攝像大哥立刻給華十二近景特寫,想抓拍他的表情細節,看他如何應對。
華十二笑了,他朝記者說道;
“我認同你的邏輯,但誰說我讓趙美蘭凈身出戶,是因為我母親的事情了,我只是當著這么多人的面,祭拜一下我母親,告訴她我離婚的好消息,以慰她老人家在天之靈!”
他說完把手伸進褲兜,從儲物空間里取出一張折迭起來的調解書來。
華十二將調解書打開,然后朝攝像大哥招呼道:
“來,對著這張離婚協議書拍,記者同志你也看看,上面清楚的寫著,趙美蘭是自愿凈身出戶,
趙美蘭叫道:
“這張不算,這是你威脅我簽的!”
華十二嗤笑一聲:
“你是法盲嗎?你當法律是兒戲么,合著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你說不算就不算了?”
趙美蘭雙手叉腰,抻著脖子跟斗雞似的:
“那是你威脅我簽的,而且你還隱瞞婚內財產!”
邊記者連忙打圓場:
“蘇先生是這樣的,既然您已經允許我們拍攝調解了,那咱們能不能一條一條把趙美蘭女士對您的質疑都說清楚,我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也能為你們兩位評評理,您看這樣好不好!”
華十二點了點頭;
“行,那你說吧,我跟這女人說不明白!”
趙美蘭還想說話,就被那采訪助理給拉住勸了幾句,這才消停下來。
女記者顯然也是有備而來,問題都準備好了;
“首先,就是趙美蘭女士質疑您隱瞞婚內財產的事情,這一點您有什么要解釋的嗎?”
華十二都被逗笑了:
“你說這一點我也納悶兒啊,我家仨孩子都在這兒呢,您也看見了,那倆小子跟他媽都親,你問他們,他們肯定不能說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