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墨代萱女士為海岸線集團公司首席財務官一職,免去原首席財務官一職務。”
“任命高朗為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總監一職,免去原人事部總經理一職務。”
“任命何昊先生為海岸線集團公司母公司vceo一職,并兼母公司資產管理與投資部門總經理一職,免去原首席運營官一職務。”
“任命……”
“以上任免調整自公司分拆重組之日起開始執行。”
在一次次掌聲與主要職務的任免宣布交錯進行了長達十來分鐘后,終于是落下了帷幕。
公司的商業版圖擴大了,與會超過半數的高管都升職,公司的初始團隊基本上都成為了坐鎮一方的“諸侯”,大家在高興之余也倍感意外,從這份任免通知來看,顯然是葉華早早地經過了考慮之后的結果。
值得一提的是,何昊的兩個職務,其資產管理與投資部門的職責就是對旗下各大子公司的資源配置與管理,同時管理了好萊塢的那筆業務,而vceo這個職位其實就是副首席執行官了。
vceo這個職務可以說在集團公司內部是葉華之下第一人了,何昊的內心也不平靜,盡管這些年來他兢兢業業,沒有絲毫輕怠,但他也始終告訴自己必須要不斷的提高。
因為身兼如此重任,在何昊自己看來很大成分上是葉華予以了更多的信任,自己坐在這個位置上和能力上不大匹配,是一種虛高。
高朗念完了公司內部高管最新的任免通知之后,放下了這份文件再而拿起了第三份,輕咳了下繼續說道:“經海岸線創始人兼執行董事葉華先生的決定,為滿足公司的發展需要,我集團公司將正式成立董事會。”
終于要設立董事會了?
在座的高管們不禁為這個消息感到側目,同時也怦然心動了。
別看海岸線公司現在規模如此龐大,實際上在此之前,海岸線公司是沒有開設董事會的,公司體量這么大了居然沒有董事局(會)是極其罕見,不過這也是因為海岸線成長的速度太驚人,公司也才創辦三年還不到啊。
其次就是葉華在海岸線公司創辦之初就沒有接受任何融資,其股權結構也是單一,基本上是葉華一個股東。
而根據《公司法》第5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可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第109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一律設立董事會,其成員為5-19人;第4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其成員為3-13人。
所以,在此之前雖然公司內部有員工都稱呼葉華為董事長,實際上在法律意義上,他不是,而是執行董事,因為公司沒有董事會,何來董事長?
董事會由董事組成,對內是掌管公司事務,對外則是代表公司的精英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海岸線公司是葉華絕對控股的公司,所以這個決策他一拍板就能生效。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