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點點頭,五成的租,還是挺高的,但還會根據實情來減租這確實不錯。
“那之前張家是怎么做的?”
“張家就狠了,他們家向來是收死租,又叫鐵板租,即不問年成豐歉,都要按規定的租額交納。早先他們家的租額是六成,而后來收了我們家的地后,租額更是提高到了七成!除了交主糧外,還要交副產品,十足吸血鬼。”
“其它人家呢?”
“其它人家多是六成,也有五成的,這個看各家的情況,但多是鐵板租。”
李家以前租地,是從不管佃戶種什么的,租額較低,也會考慮實情,是最受大家歡迎的。
佃戶種什么,地主收什么,這種收租方式其實李逍覺得挺落后的,特別是一些地主,不但要向佃戶收實物地租,甚至還要佃戶們交副產品地租,比如種了糧食交糧外,可能在秋季種了其它的作物,也一樣還要交租。
甚至基本上所有的地主,還要佃農們承擔一定的勞役。比如佃戶們得無償的為地主家分擔柴草、養牛放羊、一些雜活等勞作,由一眾佃戶分擔。這也給佃戶們加了許多負擔。
更別說佃戶們有個婚喪嫁娶,以及災歉饑荒之年時,地主們還趁機向佃戶們放貸借糧,賺取高息,利滾利的不斷剝削他們。
就連朝廷官府的公廨田、職田、學田等,一般都是征收很高的佃租,比如朝廷雖有規定,畝租不得高于六斗。而實際上,唐朝的畝產很低,平均畝產也就一石左右,這意味著官府允許的最高租是六成,這還是官田。
實物租、分成租,這是現在較普遍的租佃方式,但在唐以后,卻漸以定額租為主,實物租也漸變為貨幣租。
比方說現在的租子,是田里產了多少,就按比例收租,但在唐以后,卻主要是早定好了畝租,比如說一畝收六斗,那么不管你田里收了一石還是兩石,都只收六斗。
甚至按這六斗的租額直接以時價折錢收租,這種方式還是比較方便的。
“趙叔,你覺得我們家應當減租嗎?”
“這些也都是李家以前的老佃戶了,我看可以恢復過去的老例。實物分成租,按五成收租,如遇災年歉收,則視實情再減租和緩交,給些寬限。”
“趙叔,我覺得這種收租方式還是比較麻煩的,我們家的這八百畝地都是上等好田吧,年畝產起碼是一石二以上,也多以種粟為主。我看不如簡單點,以后我們就收定額租,畝租六斗粟米,也可按時價折銅錢或絹。若遇豐收增產,我們不加租,如遇災年歉收,我們視實情減租,你看如何?”
李逍這個提議,也是讓收租簡單一些,同時也是盡量不去干涉佃戶們的耕種自由。
上等好田,一畝收租六斗,實際上還是按五成來收,只不過是把租額固定了,不再每年按具體的收成來五五分成。若是收成好,佃租不變,這其實是給佃戶們讓利了。
“可以跟大家說一下,看他們自己意思。”趙先生沒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