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把我家溪邊的一千二百余畝地都拿出來,反正這是暫時的,等度過這場大旱,這地也依然還是我家的嘛,大家也不用擔心什么。”
眾人便笑笑。
這是自然的,誰家的田地就是誰家的,這次不過是暫時的而已。
經過一番商議,最后初步的結果是先保留溪邊的三萬畝地,把水資源都供給這三萬畝地,其余的幾萬地就先放棄了。
而這三萬畝地,交給一千二百余戶鄉民們耕種,就按戶來承包,差不多是一戶二十五畝的樣子。
這樣一來,出現了一個問題。
比如李逍本是大地主,有一千二百多畝地,又都是溪邊好地,但大家承包分種,李逍一戶,只分二十五畝,等于他家一千二百余畝地,是要分給其它鄉民種的。
那這收成,最后又要怎么算?
總不能李逍大公無私的把地全給鄉親們吧?哪怕只是一季,這也不太公平的。
“三郎你看這個該怎么辦呢?”幾位里正望向李逍,他們雖地沒李家多,可也都是地主,這個問題不能合理解決,那么之前說的都沒用。
李逍沉吟了一會。
“我看可以這樣,這三萬畝地先按戶分下去,每戶二十五畝各家承包耕種。到了夏收之時呢,再由鄉約堂去收糧。承包戶可自留六成,然后交租四成。這四成租統一收到鄉約堂,然后我們再根據這三萬畝地的所有情況,把租子按田畝數分給原田地所有人。”
這樣的話,李逍一千二百畝地雖然只分到二十五畝,但他夏收后,可以拿到那一千一百七十五畝地四成的收入做為佃租,實際上也就是把地佃給別人種,只不過今年情況特殊,打破了以往的佃種方式而已。
本來,李家的地也都是出租給別人佃種,一樣是收租。
四成的佃租,不算高,但考慮到今年是災年,這個租額也只是個臨時的,其它地主們倒也就不再反對。
這不是一個很完美的方案,有些地方也有缺陷。比如有些人家原本有自己的地,只是在坡地,這次換耕溪邊地,結果卻等于成了佃種土地,要拿出四成收入交租。
而有的人家過去就是佃種著河邊地,而今年,卻等于暫時失去了一季的佃種權。
但這方案雖不完美,卻也已經是比較折中的較好方案了,大家也一時想不出更好的方法來,畢竟這個想法,比起往年里各種爭水啊斗毆啊,最后還幾乎只有一二成的收成來看,明顯會更好。
若真能保住溪邊的這些地,哪怕一戶人家只種二十五畝,還得交掉四成的租,那也能度過這次旱災的。
“如果大家都沒有問題了,那么我就讓夫子把這些都寫下來,做為我們鄉民公約,然后大家一起按手印,接下來就按此法抗旱救災了。”
“大家還有異見嗎?”李逍目光巡視全場。
“沒有了。”
“就這樣。”
“聽三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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