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把吃干凈剩下的玉米棒子丟到地上,早已經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馬上一口咬進嘴里,狼吞虎咽起來。
這只黑狗以前是只無主的小野狗,李逍經常給它丟個骨頭扔塊餅子,慢慢的這狗也就不再那么兇悍,在李逍的食物下,這只狗最終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后面,成了李家的開門狗。
如今這狗每天能吃飽,隔三差五的還能嚼幾個骨頭補補鈣,長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過去那樣瘦骨嶙峋。不過幾個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來。
這狗倒也不挑剔,玉米棒子入嘴,狠咬猛嚼,一下子就嚼成幾大塊,然后吞咽下去。
“慢點,傻狗,沒人跟你搶。”
小黑似乎對李逍叫它傻狗有些不滿,嗚嗚了幾句,然后低頭繼續啃它的玉米棒子去了。
“狗居然還吃這棒子呢!”李貞新奇道。
李逍解釋,“這棒子挺嫩,又跟排骨燉過,里面浸了肉味,狗當然喜歡吃。這棒子其實也還可以喂牲口的,當飼料吃也行。”
“哇,那這玉米豈不全身是寶?”
“那可不是,玉米桿子嫩的時候,可以做牲口飼料,老了可以燒火。這棒子也一樣,既可以喂牲口,也能當柴燒。”
狄仁杰忍不住道,“那如此寶物,更應當獻給朝廷啊。”
李逍嘿嘿兩聲。
“狄兄啊,之前我跟你說這玉米是個寶物的時候,只怕你心里其實也未必相信吧,甚至就算是現在,你心里也未必就有幾分真信。有些東西啊,別人沒有親眼看到之前,我們說的越多,別人只會越加不信的。倒不急于那一時,等到他們能親自看到的時候,也不遲啊。”
玉米這樣的寶物,李逍當然沒想著只藏在自己的神秘空間之中。這個時代,耕地產量極低,而且天災也多,糧食安全常常得不到保障。有無數的人,還經常吃不飽飯。
若有玉米推廣,可以說能夠讓大唐許多百姓吃飽飯,這是功德無量的好事。
只不過就如他剛才所說的一樣,光憑他空口中白牙幾句話,誰信呢?
他現在跟朝廷獻寶,朝廷說不定還要定他個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話不是如此說的,大家不信,你就讓大家信啊。你把種子獻給朝廷,然后告訴朝廷怎么種,到時百天一過,玉米收獲,到時事實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嗎?”
“現在我可沒種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時。”
李逍想的還是等空間里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種。
說一千道一萬,都不如等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后收獲擺在那里,只要到時大家能夠親眼看到這玉米的產量,這玉米可食用,到時大家才會真相信這是寶。
狄仁杰現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寶物了。
“如果等到那時,豈不是要錯過一季的好時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種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產,豈不是極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種植,這得減少多大的災情損失啊!又得讓多少百姓填飽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還是那句話,誰會相信呢。
李逍拿幾根玉米獻給朝廷,然后說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畝能增產兩三倍,既抗旱又好種,還好吃有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