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李逍原來的五品階六品職都被擼了,現在官階降到了最低級的從九品下的將仕郎,可謂一擼到底,但好歹還保留了點品級,勉強算是官人。
原來的職務也被擼了。
現在皇帝另授了個官給他,就是藍田縣主簿。
這是個正九品上的官職,一般縣主簿都是從九品上的,蓋因藍田是個畿縣,品級高,所以主簿也是正九品上。
不過李逍的這個主簿,不是吏部授的,而是皇帝下旨授的,因此前面特加知這個字,知就是代理。而李逍這個代理前,還特意加了個權,權就是臨時。
因此李逍這個從九品上的縣主薄,還是個臨時代理的,還沒有經過吏部的組織銓選和任命,因此隨時還是有可能被撤掉的。
而將仕郎守藍田縣主薄,這個守字,也是時代特色了。唐朝官員有品有階,也導致有時候職階不一致。這種情況下,如何把官階相提也是有講究的。
比如說職官比散階高,那么在正式的官稱里就會官職和散階同列,但散階在前,還要在官職前加一個守字。
如果官職比官階低,職階也同列,但要在職前加個行字。
官職和官階同階,則解去官階,只保留官職。官職高于高階,并剛好高一階,則也解去官職,但在官職前加兼字。
另外若同時兼兩個以上職事官也加兼字。
李逍弄的有點懵逼,但好歹明白自己因為官階本品低,而官職高過本品,因此他的官階一起論,但職前得加個守字。
縣主薄說白了就是縣辦公室主任,或者往大點說是個專職副書記。
本來主薄官就不大,結果品階還更低,實際上李逍就是個正科級縣副書記,比正常的副處級副書記就差的多了。
不過呢,考慮到玉米畢竟是李逍獻的,也只有他懂得如何培育種植,因此負責玉米試種的玉米監還是離不開李逍的,皇帝又特意給了他一個差事。
代判玉米監事。
代,當然是代理的意思,判,則很有意思了。
判的意思就是文書簿籍判行批決,相當于管某一塊。既可判同一個衙門里的事,也可以判其它衙門的事,可同品判,也可高官判低官,低官也可以判高官,中央官可以判地方官,地方官也可以判中央官。
“難道說我一個藍田縣主薄,還能去管玉米監的事情?”李逍不解問。
“加了判字,當然就行了。就算你本官職是藍田縣主簿,但如果陛下讓你判長安縣令,你也一樣可以管長安縣衙事務的。”宦官耐心的為李逍講解。
知、判、檢校、試這些都屬于臨時性質的官,知、檢校相當于代理之意,而判也差不多是代理,但卻又有不同的是以本官判他官事,甚至是以本衙判他衙事,管你現在是什么官,多大的官,你都能判另一衙另一職務的事情。
有點很無賴的感覺,反正就是不經正式程序,由皇帝敕旨任命的。
李逍一個藍田縣主簿,結果卻判玉米監事。本來是個縣里的辦公室主任,還是個正科級的,結果卻要負責農業部玉米廳的事務。
“何必這么麻煩,直接讓我官復原職當玉米監不就好了嘛。”李逍算是明白怎么回事了,既要馬兒跑,又不想讓馬兒吃草嘛。
王方翼拍了拍李逍的肩膀,“三郎啊,剛貶官,總不能無緣無故的又復職吧,陛下給我們一個表現的機會,那我們就得做出點成績來,這樣陛下才能給我們官復原職啊。”
李逍笑笑,搖了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