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長安城后,李家門前車水馬龍。
都是來找李逍簽契約的,每人都是用馬車拉著錢帛來的,成箱成箱的銅錢,還有一車車的絹帛,甚至還有不少金條銀鋌。
搞的李逍好像在大肆受賄一樣。
每簽下一個名字,李逍就又進賬一大筆錢,錯,是武珍州又進項一大筆錢。
簽的契約其實很簡單,就是李逍以武珍州刺史的名義,跟這些人達成協議,賣給他們田地、礦山等,田地很便宜,良田三貫一畝,差點的才一貫,而礦山也很便宜。
這些人都是有備而來,上來就說要買哪處哪處礦山,都是早就堪探好了的,李逍也不跟他們深究,反正不管是什么礦,愿采就便宜賣他們。反正賣的也只是個開采權而已,不管他們開采出什么礦產,開采出多少,都得按律法規定納礦課。
“這樣下去影響太不好了。”
李逍看著越堆越多的錢財,外面送錢的人還在排隊呢。
想了想后,他讓人在城南尋了一座宅子買了下來。
用那些人送來的錢買的,宅子很大,但挺便宜,地段一般,且沒什么裝飾。李逍讓人在那里掛起一塊牌子,“武珍州進奏院!”
這就相當于是武珍州的駐京辦事處了,以后在這里安排個人留守,負責傳遞京城的消息回武珍州,同時也還能代表李逍和武珍州,跟京城各司衙門打交道。
當然,目的也不僅如此。
牌子掛起,隨便收拾了一下,李逍便搬到了這里來,順便把那些錢財也全運了過來,另外還讓那些排隊簽約的人都到這邊來辦事。
整整一天,手都簽累了,終于簽完了一張又一張的契約,張張都給蓋上了武珍州刺史的大印。
十萬貫錢財也全都入庫。
好大的一筆錢財,金、銀、銅錢、絹帛,堆了一間房又一間房。
“三郎,這么多錢如何處置?”趙持滿也是驚嘆這么大一筆錢,“要把這么多錢運到百濟去可不容易。”
李逍笑呵呵的查看著這一庫庫的錢財,雖然不是自己的,但看著也舒坦啊。
“誰說我們要帶這些去百濟了,這些錢帛都留下來,我們只帶點金銀走,而且金銀也只帶上部份就好了。”
“全留下?”趙持滿驚訝。
“對,留下。”
李逍早就想好了,這十萬貫是不帶走的。一貫銅錢就有六斤四兩,哪怕這里的銅錢只占不到總數的十分之一,那也是有萬貫之多,整整六萬四千斤呢,光運這些銅錢到百濟去,就不知道多麻煩了。
得多少人力車馬?
費這個心思干嘛?
“可這是武珍州的公廨錢啊。”趙持滿提醒李逍。
“放心,我又不會私吞這大筆錢。我的意思是我們只攜帶點方便攜帶的金銀就好,也不用帶太多,剩下的錢都留在進奏院里,留在長安。”
一貫銅錢就六斤四兩,而一兩黃金卻值八貫錢,同樣的六斤四兩黃金,卻值一百貫銅錢,若按重量兌換,那是一百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