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河道“當然,這是下官的職責,縣尊不必擔憂。”
他談起來訪用意,便是捕殺青皮地棍惡役后,空出的衙役名額,楊河打算安排。
“縣中捕快,積弊重重,差役之害,深重難言。此輩本為賤民,卻位卑權重,小人得志,豢賊殃民。所以下官準備設巡捕代之,以為革除弊病,除莠安良之長策。”
“哦。”高岐鳳頗有興趣,他本來就投桃報李,任楊河處理空出衙役的事。
聽楊河這樣說,似乎想在此事上一番作為,想想也好理解,文人好名,自己想在睢寧留下什么,看這楊河,一樣也想留下什么。
他說道“巡捕你仔細說說。”
楊河道“巡捕者,乃巡捕盜賊奸宄之意也,本縣可設巡捕五十人,分五班,每班捕頭一人,又設總捕頭一人。皆選用良家子,或傷殘退伍有功士卒,專職治安防患緝捕之事。使得警便是警,政便是政,不再職能混淆,特別可進可退,當可大大減少弊病。”
嚴格說,古時并沒有專門的警察制度,地方行政司法不分,更沒有統一的考核與管理捕快這類具備警察職能的機關。
這使得傳統的衙役制度,變得有若軍戶一樣世襲封閉,在地方盤根錯節,勢大難制。更兼工資微薄,難以為生,地位又卑,身為賤民,很多朝代都規定三代不得參加科舉考試。
衙役與太監一樣,很多人的心靈其實是扭曲的,加上手中又有權力,種種原因下來,不但不能維持社會治安,反成為當地極大的禍害。
針對這幾點,楊河打算設巡捕局,首先招良家子,還有自己隊中傷殘的軍士安排進去,從根本上改變“新捕快”的素質。
其次,巡捕的薪俸待遇是不錯的,雖然巡捕有錢不一定不敲詐,但沒錢肯定敲詐百姓。有一份不錯的薪水,有一個體面的工作,那種衙役身卑權重的扭曲心態,定可以大大減少。
關鍵的是,巡捕與他隊兵一樣,也是有考核升遷的,良者上,劣者汰,從根本上流水不腐。
不若衙役捕快,再大的功勞,賤民還是賤民,一輩子小捕快。再大的民怨,一般只需不開眼惹了上官,世世代代,仍可在當地作威作福,衙役這碗飯,可保不失。
所以,以后他新安莊會設立巡捕總局,專門招聘考核各地的巡捕。
又后世警察體制多種多樣,有自治型,就是沒有統一的最高警察領導機構。集權型,由中央統一集中管理,警察內部自上而下垂直管理,地方政府無權過問警察事務。
最后還有非自治非集權型,有最高的警察機構,對各地方警察機關進行領導和管理,又接受地方的監督與管理,一般楊河設立的巡捕總局,也是這一類。
至于睢寧地方的“總捕頭”,這卻是楊河的心思。
睢寧典史已死,此乃朝廷命官,素由京師吏部決定,這方面高岐鳳插不了手,楊河也插不了手。
他雖暫代管睢寧地方治安的事,但新任典史前來,說不定指手劃腳,推出“總捕頭”,便是確保未來治安之事不變。
歷史上各朝代倒沒有“總捕頭”這個職位,因為地方衙役皆聽從州縣父母官,從沒有州府捕快的垂直管理。
負責緝捕治安的事,只縣城由典史掌管,州府城更沒有專職的人,僅由判官吏目,同知通判等人分掌。
楊河感覺歷史上除了閻應元閻典史如雷貫耳,余者都沒干過什么正經事,地方緝捕之事,事實操控各班衙役之手。
還是專業的事由專業的人來處理,如果說要有政務官,也應該有專職的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