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李天的傷并不重,都是皮外傷,額頭被酒瓶玻璃劃開了,再加上有點淤血,縫了幾針,沒幾天便結了疤。
秦婉幫李天去掉紗布,末了在李天的額頭上調皮的吹了口氣,讓李天感覺一陣發癢。
李天看著鏡子里的人,這就是二十年前的自己?
頭發也忒長了吧,非主流啊!我以前有這么傻逼嗎?
中二少年李天不敢繼續看下去,從秦婉手中奪過紗布,扔到垃圾桶里,道:“我去理個發”。
“我陪你”。
李天一路上沉默不語,只聽著身旁的秦婉嘰嘰喳喳的說要剪什么發型。
到了理發店,理發師問剪啥樣的。
“光頭”。
李天剛說完,秦婉就跳了起來,“你有病吧”。
李天咧嘴笑道:“頭發短方便,你別管了”。
理發師的年紀也不大,看了秦婉一眼,猶豫道:“哥們兒,真剪?你女朋友……”。
李天忙打斷他,糾正說:“她是我姐,你別聽她的,我的頭發我做主”。
從理發店出來,在秦婉殺人似的目光注視下,李天一臉尷尬的摸摸光頭,道:“挺涼快的”。
“為什么?”,秦婉恨鐵不成鋼的問道。
李天故作輕松的說:“我剛才不是說了么,涼快”。
秦婉搖搖頭,跺了跺腳走了。
李天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望著秦婉的背影嘆口氣,然后快步追了上去。
在李天看來,剃光頭確實有涼快的好處,不過卻不是主要原因。雖然在鏡子里看到中二的自己感覺很丟人,但他卻知道,這種發型正是時下流行的。他本人長的本不難看,否則也不會有女孩兒喜歡。
所以他想做改變,不是變得更好,而是變得更糟糕。思來想去,還是光頭最好,給人一種生人勿近的感覺,光嚇就能嚇跑不少小姑娘。
前世的經歷,讓他不再相信愛情,或者說不敢相信愛情。
對于他來說,愛情是種奢侈品,離他很遙遠。他的經歷讓他認為愛情必然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否則即將結婚的女友也不會離他而去。
想明白了這一點,李天決定,08年之前不談戀愛。他相信自己能忍住,但為了以防萬一,弄個光頭嚇嚇人也不錯。
秦婉似乎真的生氣了,說下午回家。
李天并不在意秦婉的小情緒,親自把她送下樓,看著秦婉氣鼓鼓的臉腮,笑了笑道:“走吧,我就不留你了”。
秦婉哼了一聲,道:“懶得理你!”,說完便轉身氣沖沖的走了。
蘇瑞晚上回到家,看到客廳里閃著白光的光頭,嚇得喊了一聲:“有賊!”
李天郁悶的轉過臉,說:“媽,是我”。
蘇瑞拍了拍胸口,仔細看了看,還真是兒子,這才松了口氣。
“誰讓你剃的光頭?”
李天走過去接過蘇瑞手中的包放在玄關的鞋柜上,伸手拍了拍頭,說:“多涼快”。
蘇瑞沒好氣的說:“可以剃平頭嘛”。
李天說:“光頭長得慢”。
蘇瑞又抱怨了幾句,進臥室換了衣服,出來后問:“小婉呢?”
“走了”。
“走了?”,蘇瑞狐疑道,然后狠狠剜了李天一眼,“肯定是被你氣走的”。
得,還是當媽的了解兒子,說的很對,秦婉確實被自己不聽話氣走的,所以李天沒反駁,尷尬的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