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人被拖走,包裹上傷口,這窮人命賤,沒幾天就恢復的差不多了,便被逼迫著開始接客。
女人本已經心灰意冷,另一個ji-nv的話提醒了她,那人說:“你和我們不一樣,我們是光身子一個,你還有閨女呢。你那閨女被親爹送到那種地方,還那么小,總不能和咱們一個命啊。”
這話讓女人驚醒。是啊,自己命苦,攤上這樣的男人,現在進了火坑,落個干凈身子是不可能了,自己一死了之女兒怎么辦?女兒只有六歲,難道也要像自己一樣進這種地方?
想通這點,她就忍辱活了下來,用身子拼命接客,只想多留幾個錢,好去贖女兒。足足攢了一年的錢,這女人(以后就叫她桃媽)表現很好,被允許可以出門逛街了,就帶著錢興匆匆地去贖女兒。她想當初賣了一塊錢,自己用二十塊錢總能把女兒救出來了吧?
這種養女孩子的人哪里是那么好相與的,見女孩親媽上門,眼睛一翻說一百塊大洋。
桃媽愣住,當初賣的時候只賣了一塊大洋,怎么贖人就要一百塊大洋?這才一年啊,六歲孩子吃喝能花幾個錢,再說這種地方飯都吃不飽,怎么算出來一百大洋的?
“這一年不得吃喝不得跟著師傅學戲啊,我付出多少心思。你們家爺們當初可說賣了閨女要救命錢,本來你們家這丫頭長得就不怎么出挑,我不過是看著可憐才收下,怎么,這就想把人帶走?沒門。”那女人用細細的簪子剔著牙,胖手一揮,“沒錢?沒錢就給我滾。”
說著幾個打手就上前將桃媽拽了出去,還有人趁亂在她胸口摸了幾下。
桃媽趴在這家門口嚎啕大哭,邊哭邊哐哐哐哐地磕頭。
“你啊,就是把頭磕下來都沒用,我勸你還是省省力氣吧。”一個涼涼的聲音在她身后響起,女人擦著眼淚站起身來看到身后沾著一個絕美的女子。那女子臉白的像是透明一般,顯得嘴特別鮮紅,整個人站在那,滿條街都像是失去了顏色,讓人眼睛里只有她。
“我的女兒,我的女兒啊。”女人哀哀地哭著,“我這身子臟了,活下來就為了她,可我真沒用。”
“等你攢一百大洋,他們就會要你一千大洋,沒用的,你女兒是贖不出來了。”葉限說。
“小姐,你怎么知道這件事?”女人大驚。
“這種事我看得多了。”葉限低聲問,“用你的靈魂換你女兒二十年平安幸運,你愿意嗎?”
女人一愣:“拿命換?真能二十年平安?換啊,我換啊。”
“我要你命做什么?只要你的靈魂,你死后就一切都屬于我,不過沒經我允許你可不許自己去尋死,若是這樣,就會加倍報復在你女兒身上。”
桃媽心想,自己已經成了這樣,正如這位小姐所說,今天要一百塊,等自己湊足了一百塊一定會要更多的錢,人家就是不給女兒。這小姐說的二十年平安不知道真假,不過自己還有什么怕的呢?命都可以不要,更何況人家要的是死去的靈魂,天曉得人死了會不會有那東西。
就這樣,桃媽跟著葉限來到未寒時,簽訂了一份契約。!-u12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