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不會隱忍,子吊跟未來的埃及艷后有天壤之別。
這樣的迪奧讓安和更憐惜了。
誰不喜歡未曾打磨過的原石呢?安和很期待在迪奧的黑紙上涂抹自己的顏色。
……
在食尸鬼街布局后,安和去參加了同學舉辦的沙龍,跟那群貴族的兒子好好地擁抱了一番,期間他也說了自己有即將就讀低年級的新弟弟等等。
沙龍的主題是研讀狄更斯的小說,誰知道研讀著研讀著就開始瘋狂聊天了。
安和聽了一肚子的八卦,哪個同學與中年寡婦打得火熱,誰誰誰家倒臺了,蘇格蘭場才解決的連環殺人案,議員選舉如何如何之類的……主動鉆進他的耳朵里。
他聽得還挺認真的,安和認為,這些故事都是絕好的素材,稍作整理就能串成故事,如果他真的準備找個正經的可以掙錢的、流傳度也足夠廣的工作,成為作家也挺不錯的。
安和干過的職業夠多,殺手、軍警、教師、作家,前兩者跟本世界格格不入,被他率先排除。
安和時刻記得自己闖出名聲是為了方便喬魯諾來的時候找到他,殺手就不能做了。
選擇當作家原因也簡單,“軍警安和龍也”曾經寫過連載小說,反響還不錯,這就有了寫作經驗。
內容上,情情愛愛的言情小說是不可能的,安和是將身心奉獻給教育事業的男人,都沒怎么談過戀愛,難道說寫《我的學生太愛我了怎么辦》嗎?
當然不行。
他決定結合自己的過往,寫本偵探小說。
感謝黑手黨學院的教育,他熟知暗殺的一百種方法,至于法醫檢測尸體的行當,安和是不專精,可十九世紀的技術本來就不先進,他的知識絕對夠用了,能寫出符合當下時代的專業偵探小說。
哦對了,還要記得剔除日式推理小說的臭毛病,好好的偵探小說寫到最后畫風突變,成了玄幻小說。
安和自己從小受日本文學熏陶,讀著還挺正常的,可到他在意大利學習就知道外國人對和風小說有多接受不能了。
故事結構還是要跟《遠大前程》那樣……
至于內容,英國最有名的偵探小說是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最早一篇《血字的研究》1887年時在月刊上發表,也就是一兩年前,反響還挺不錯的。
這年代的英國文壇適宜偵探小說生長,若寫了不紅只能證明寫得不夠好,抱著這樣的心,安和開始創作,并將自己的作品遞送給知名月刊,這回來倫敦編輯約好與他見面。
……
約翰遜一直認為,能夠寫出《蜘蛛網》這種神級推理小說的作者一定是滿腹經綸的大學教授、要不然就是經驗豐富的醫生。
他都在心中模擬好作者的形象了,考慮到英國的水質,發際線一定退得很后,大腹便便倒不至于,英國的老派紳士都干瘦干瘦的。
但是……
約翰遜看看手稿再看看安和的臉,露出黑人問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