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邊并沒有宋瑾的身影,不過她在河畔處發現了一個閃著銀光的東西,湊近一看,是一條銀灰色的手鏈,深陷淤泥中,已經看不出什么形狀了。
河水嘩嘩流淌著,余笙也沒有再去找宋瑾,而是撿起那條手鏈,放在河水中濯洗,很快,她就看到了這條手鏈的真面目。
一只小巧的狐貍裝飾在手鏈里泛著光芒,輪廓很清楚,余笙認出來這好像是前些日子被人拍賣下來的收藏品。
狐貍手鏈并不稀奇,可稀奇的是這狐貍的眼睛是由意大利黑鉆綴飾,里面也裝置了一些零件,可以讓狐貍眼睛隨風轉動。
這是中世紀一位名叫吉列爾莫的伯爵送給他妻子的定情信物,只可惜他的妻子后來因病去世,吉列爾莫伯爵接受不了打擊,失心成瘋,最后也病亡在精神病院里。
這位伯爵并無子嗣,于是他的所有家產都由他的外甥繼承,他外甥性子孟浪,把這份巨額遺產都揮霍完后,在外面欠了不少債務,迫不得已把這最后的手鏈賣給了一位商人。
本來這東西丟過很長的一段時間,可后來竟然又被人找到了,賣給了拍賣會。
忽然,她嗅到一股清香,是淡淡的桂花香味,她并未回頭,而是盯著手上的這條手鏈發呆,沉默了一會兒才開口“這是你的東西,宋瑾。”
“西邊有一棵桂花樹,看品種應該是金球桂,現在開的正烈,如果你想的話,我可以帶你去看看。”宋瑾沒有接那條手鏈,而是低頭掃了一眼,又把目光挪到余笙的身上
“它不屬于我。”
“它是你的,”余笙把手鏈放到宋瑾的西裝口袋中“從你付出昂貴的經濟代價想要得到它的時候,交易就已經形成,它是你的私人專屬。”
宋瑾抿嘴一笑“余笙,可它并不服從我,這是那位伯爵送給他妻子的定情信物,又不是送予我的,我要它有什么用。”
余笙奇怪地問他“你既然不喜歡,為什么還要花大價錢把它給拍賣下來還把它丟到了河邊。”
光是這狐貍的眼睛,就有不少富商高官想要買下,更別說這條手鏈的設計是由皇家工匠打在而成,雖然它的體型很小,可價格直接開場就是七位數。
宋瑾似乎真的不怎么在意這條昂貴的手鏈,他連看都不看,頷首道“如果你喜歡,送你就好。”
余笙看著手上這條手鏈,也搖了搖頭“它不適合我。”
宋瑾笑了笑“也許只是一時沖動,我朋友的妻子下個月要去法國,我想著把這條手鏈順道給她送過去,順便讓她幫我把它物歸原主,不成想掉在了河邊。”
余笙有些錯愕“還回去”
宋瑾點了點頭“我說過,它不屬于我。”
也許真是少爺脾氣,余笙暗想,自己早應該熟悉他的脾氣,家中有錢有勢,也從來沒有在意過什么東西,手鏈雖然昂貴,但在宋家的四合院里真稱不上什么好物,隨便拿個花盤出來,那都是元明古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