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千寧在一張床上睡了一晚,林楓還有些不太習慣,而且非常尷尬的是,他在夜里夢到了穆雨菲,然后就把王千寧給摸醒了,這可把王千寧嚇了一大跳,因此這一晚上兩個人睡得都不是很安穩。
第二天起床之后,王千寧便匆匆出門上班去了,而林楓也沒有閑著,洗完漱便趕緊登上音協的網站把《男孩》這首歌的版權給注冊了,不過就是得交幾十塊錢的會員費,有點坑人。
在網上注冊完版權,林楓也沒有吃飯,就直接換了身衣服出門了,直到現在,穆雨菲也沒有再給自己發過消息,林楓也只能忍住主動聯系她的沖動。
雖然提出分手是一個人的事兒,但真正分手絕對是兩個人的事兒,林楓不得不強迫自己死心,剛分手的時候是感覺挺輕松的,可現在才過了一晚上,他突然又對穆雨菲有點想念了,畢竟在一起快六年了啊!
唉,女人……還是想想前途的事兒吧!沒有前途,哪里留得住女人?表面上是自己向穆雨菲提的分手,可如果她不想分手的話,怎么會到現在都不聯系自己?感情上的事兒,如魚飲水,冷暖自知吧,或許她是真的對自己失望了,也跟自己過夠苦日子了。
按照王千寧給自己的地址來到一個簡陋的錄音室,林楓準備給《男孩》這首歌錄一個小樣,否則拿著自己用手機粗糙錄制的版本到處推銷,是不會有什么好結果的。
雖然王千寧在這里有熟人,說是提前打好了招呼,但他們也沒給林楓便宜多少,畢竟唱片行業不景氣,錄歌的人越來越少,錄音室的錢也不容易掙了。
好在林楓已經有現成的編曲,加上他自己提前練習了很多遍,所以錄制的過程倒還算順利,但饒是如此,也花費了好幾個小時,因為在錄音室里唱歌會放大你所有的瑕疵,以至于必須不斷地去重復、修改。
而且做伴奏和混音也都挺麻煩的,因此林楓為了省錢,并沒有精益求精,只是大概做了個樣子能糊弄人就可以了,畢竟錢包不允許他在這個錄音室里逗留太久。
拿著做好的小樣出了錄音室,林楓趕緊復制了一份發給王千寧,然后在外面隨便吃了兩口東西,就又一個人回出租屋了。
此時還不到下午四點鐘,于是林楓便上網查詢了一下租房信息,其實他倒不介意跟王千寧合租,但倆大小伙子住一個房間實在有些不方便。
就說今天早晨吧,林楓換衣服的時候就在柜子的角落里發現了一堆情趣內衣和幾條女士內褲,雖然王千寧總強調自己沒女朋友,但林楓卻清楚這小子太喜歡女人了,所以他在私生活方面一直有些混亂。
如果自己要是跟王千寧住在一起,那多耽誤人家正事兒?估計時間一久還不得把他給憋壞了?
不過既然是自己一個人住,林楓也就不挑三揀四的了,房間大小、地理位置什么的都無所謂,只要安靜點能住人就可以了。
在一個租房APP上看了一會兒,林楓很快就選中了一個小房間:五環郊區,十一平米的合租房,每個月一千四百塊錢,在帝都能有這個價位已經很便宜了。
在電話上跟中介人員聯系好,林楓便趕緊出門乘公交過去了,用了大概一個多小時,他才總算找到了目的地,位置是挺偏的,不過小區還算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