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讓兩位大議長想不到的是,馬林后來用這個盟約,多次把兩個漢薩首領城市搬出來當擋箭牌,解決了不少外交難題
很快,馬林就以石勒蘇益格公爵的名義,和呂貝克及漢堡兩個漢薩城市,簽署了哥本哈根條約。
條約規定,雙方結成盟友,在軍事上互相幫助。無論哪一方受到攻擊,另一方都有義務幫忙。
另外,雙方實現貿易自由化。石勒蘇益格公國的所有城市,都將無條件對兩個城市的漢薩商人開放。同時,呂貝克和漢堡,也對石勒蘇益格城、弗倫斯堡、里伯、奧本羅和胡蘇姆幾個石勒蘇益格公國的城市,給予“最惠國待遇”。幾個城市所屬的商會和呂貝克及漢堡的貿易,將會獲得漢薩成員的待遇和地位,在任何漢薩同盟成員城市里,都不會受到同盟的打壓和為難
原本,馬林是打算直接讓石勒蘇益格公國的幾個城市都直接加入漢薩同盟的。但是,漢薩同盟的規定中,特別要求凡是不位于沿海地帶或者通航河流兩岸、或沒有自主權的城市,都無權加入漢薩同盟。
這一點,一下子就把馬林難住了。作為一個控制欲很強的人,馬林絕對不會允許治下的城市脫離自己的控制而自治的。所以,他只能放棄讓這幾個城市加入漢薩同盟。
但是,他突然想起了,前世華夏在加入to之前,中美之間,經常談判的“最惠國待遇”問題。
于是,他把“最惠國待遇”的概念,向兩位大議長提出了
這個概念的提出,引起了兩位大議長的極大興趣。因為,漢薩同盟也是需要強力的盟友的。
漢薩同盟是一個自治城市的聯合體,雖然經濟實力強大無比,但軍事上卻比較弱。因為,他們很難統籌和調動一切資源,和敵人死磕。畢竟,他們只是一個松散的城市聯合體。所以,漢薩同盟對別人的威懾,更多是在經濟上的,而不是軍事上的。
但是,因為漢薩同盟準入原則問題,他們又無法吸納那些大貴族控制的城市成為成員,所以,他們很難和那些實力派的大貴族結成互相幫助的攻守同盟。
而馬林“最惠國待遇”這個概念的提出,給了兩位大議長很大的啟發。通過這個辦法,漢薩同盟完全可以和那些實力派的大貴族結盟,以保證自身安全。同時,也給盟友足夠的利益。而且,它還不違反漢薩同盟的原則,在不違反漢薩同盟盟約規定的情況下,一樣可以尋找軍事上的盟友,并能用“最惠國待遇”來拉攏對方。
而馬林,這個軍事才華突出的貴族,正符合漢薩同盟的結盟要求,值得拉攏。也許將來某天,兩個漢薩城市會用到此人,幫忙對付敵人
于是,雙方一拍即合,在丹麥人被攻下的首都哥本哈根,簽署了哥本哈根條約,宣布結盟,并第一次把“最惠國待遇”這個概念,寫在了條約公文上
至此,馬林算是成功地抱上了漢薩同盟這條大粗腿,并在日后多次利用這條大粗腿,解決了不少外交上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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