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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旭蹲在地上,找了半天,終于看到一條清晰的車轍印。
“果然,從輪胎印的花紋來看,跟之前在荒地上看到的如出一轍,應該是同一伙人,而且是剛離開不久。”
剛離開不久
聽了旭爺的描述后,大家只感覺這伙人好牛逼啊
不少觀眾的腦海中,甚至生出一個“冷血殺手”一般的偷獵者形象。
可是,也有觀眾表示疑惑,一頭羚羊而已,值得這么厲害的偷獵者,甘愿冒著風險來到撒哈拉無人區偷獵
陳旭回到了那頭幼年羚羊死尸前,嘆了口氣,“這不是一頭普通的羚羊,而是非洲旋角羚。”
“它是一種沙漠大型羚羊,體長可達到17米,體重可達120公斤,對沙漠有極強的適應能力,一生極少喝水。”
“旋角羚跟其他的羚羊不同,它們行動笨重,奔跑速度慢,所以很容易被當地居民獵殺。”
“而因為旋角羚的角很大,非常漂亮,有特點,具有極高的藝術欣賞價值,故經常被偷獵者盯上。”
“再加上旋角羚懷孕期長,這就造成了它的數量極其稀少,全球范圍內,還不足500頭”
全世界都沒有500頭
我的天,這也有點兒太稀少了吧,瀕危動物
陳旭點了點頭,“華盛頓公約一級保護,極度瀕危等級,如果是故意獵殺,最低10年,最高死刑”
觀眾們一聽,不禁在心里感嘆一句,真是命運不同。
同樣是羚羊,竟然差別這么大
“我們得趕快離開,這里血腥味兒這么大,很容易把其他食肉動物招來”
話落,陳旭立刻掏出捕鯨叉,在旋角羚的脖頸處,深深劃了一刀,然后拽著它的后腿,倒掛著空血。
這頭旋角羚很小,角都沒長出來,估計只有六七十厘米大小,二三十斤的樣子,很容易提起來。
如果是活生生的幼體,即使不是保護動物,陳旭其實也有點兒下不去手。
但現在既然是死尸狀態,而他又餓得厲害,自然不用矯情太多。
自然界的弱肉強食自然會淘汰掉弱者,就算他不吃,其他食肉動物也會把它撕碎。
空掉血后,尸體的腥味兒會大大減少,對付斑鬣狗這種嗅覺不太靈敏的野獸,足夠了。
回到老貝的身邊后,陳旭開始就地解剖起來。
餓急眼的他,實在忍不住,便先割下來一條夾脊肉,扔進了嘴中。
咀嚼了片刻后,他一口吞了下去,“呼餓死我了,我不得不承認,這是我第一次吃哺乳動物的幼體,肉質非常嫩,它會帶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富含很多的水分。”
有些觀眾看著這頭被解剖的旋角羚,不禁發彈幕道
“666,旭爺這一口下去,估計不便宜”
“是啊,全世界都不到500頭,估計怎么也得值個幾十萬美金吧,這得論克計算啊”
“旭爺這不是吃肉,是吃黃金”
其實,這也不是陳旭第一次吃保護動物了。
上次在神農架,他也遇到了一頭被花豹啃食完的麋鹿,同樣是世界一級保護動物,但在他饑餓狀態下,還是吃了大腿的骨髓。
吃了兩口,墊了肚子后,陳旭便把旋角羚全部弄成純肉,總體并沒有沙漠巨蜥多,但還是能撐過兩頓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