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燈羚數量不少,足有三百多只。
悠閑而警惕地在血腥之地緩緩踱步。
血腥之地生存的物種,就沒有弱者,血斑燈羚具有強悍無比的血光神通,喜歡群居,當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之后,爆發的血光能瞬間融化金鐵,哪怕是強悍無比的戰士都不愿面對。
最可怕的是,血斑燈羚的血光神通是一種范圍打擊。
覆蓋的區域相當廣,也就是說,這種生物不怕圍攻。
反而是,當有團隊想圍攻血斑燈羚的時候,都會相當難受,因為只要三只以上燈羚爆發亡命一擊,就會跟整個隊伍造成大范圍殺傷。
正因為如此,大團隊其實并不怎么愿意招惹這些難啃的骨頭。
不過,對童雨這樣的小規模團隊而言,只要不招來太多的血斑燈羚,倒是可以打一打。
方云建議:“我們可以拿下幾只燈羚,或許能夠發現一些特殊的資源。”
蠻荒部族在血腥之地狩獵,最重視的資源乃是血食。
燈羚的體型不大,身軀優雅,并不是血食的最好選擇。
但據方云所知,按照蠻文典籍的記載,燈羚頭頂的彎角有可能產生一種類似鹿茸般的特殊資源,這種資源,對戰士修行有著一些幫助作用。
童部落長老草藥術就那樣,對于這種資源沒有需求,也根本不知道怎么把這種資源的威能完全挖掘出來。
但是方云不同,在玉兔精的肚臍眼靈膏之中,鹿茸可是一種比較珍貴的靈藥,很多特殊配方之中,都會用到鹿茸。
尤其是一些補血配方,鹿茸更是其中主藥。
無盡荒域的部族,修行的主藥是蠻紋,但從本質上來說,這是修行的血脈之力。
修行血脈之力而不用鹿茸,這簡直就是浪費。
因此,發現血斑燈羚,方云第一時間就建議整兩只下來。
童禾在邊上輕聲說道:“可是,這東西的性價比不高,肉食并不充沛,還很難擊殺,不過好在它們相對溫和,我們只要繞過去,應該就沒有危險!”
童雨心中已經知道方云的神奇,已經知道血脈靈膏就是方云出品,所以,既然方云要在這兒獲得資源,她就知道,這其中可能真有特殊的,不得不出手的理由。
稍稍思考,童雨壓低了聲音說道:“我們這次出來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肉食,而是我們自身能力的錘煉,還有特殊資源的收集,我覺得,跟這些血斑燈羚作戰,或許真是不錯的選擇。”
好吧,童禾感覺有些看不懂童雨了。
但既然大家都這么說,那就這樣吧。
董佳帥蹬在地上,輕聲說道:“按照我的經驗,還有我充足無比的戰斗智慧,我們此時應該先擬定一個行之有效的作戰方案,確定戰斗方式,然后才能一舉制敵!那么,我建議,大家坐下來,先商議商議……”
方云拿出強弓,也沒怎么瞄準,輕拉弓弦,站在這山崗上,一箭射了過去。
董佳帥話音沒落,遠處,一只血斑燈羚猛地跳躍起來,發出一聲凄厲的慘叫,踉蹌著,向側面倒去。
血斑燈羚群嚇了一大跳,齊齊高度警惕,豎起了腦袋,四處張望,每一只燈羚兩角中間都亮起了閃爍的紅光,血脈神通蓄勢待發。
但是遺憾的是,方云射擊的距離太遠,超出了它們的感知范疇,他們沒能發現任何敵人。
趴在山崗上,董佳帥目瞪口呆地來了句:“我說三哥,你這是不是太野蠻了,一言不合就開干,還有,這么遠的距離,你是怎么做到的?射死那燈羚沒有?”
方云輕描淡寫地說道:“這有什么稀奇,想當年,我一箭射出,射程超過千里萬里,那是,指那兒射那兒……”
童禾猛翻白眼:“吹,你就吹吧!”
說實話總是沒人信!
方云聳聳肩,無奈地說道:“好吧,我承認,那只燈羚防御力還是很強的,而且恢復能力也超乎想象,它只是受傷,卻沒有被射死。”
董佳帥果然看到,那只踉蹌倒地的血斑燈羚已經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并且在許多同伴的簇擁之下,向燈羚群中鉆了進去。
童禾擺擺手說道:“血腥之地的生存競爭相當殘酷,每一個能夠在這生存的族群,都不能小瞧,現在,我們怎么辦?直接殺下去嗎?”
方云又掏出一支箭矢,不過這次,方云同時搗鼓出一些藥草,擠出一些如同般的汁液,涂抹在箭頭之上,輕聲說道:“我來試試這支毒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