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岑擰眉看著邱寧倉皇逃竄的背影,有些擔心。
據說一只大白鵝的戰斗力堪比三個宅男
邱寧雖然不宅,但看那模樣,估計也不夠阿雞一口啄的。
“你能不能把阿雞叫回來”
聞昭抿了抿唇,心里的醋海都要翻天了。
不過就是一只鵝而已,岑岑竟然擔心到了這個地步,果然要警惕任何出現在她身邊的小白臉
“沒事,阿雞就是一時興趣,不會窮追不舍的。”
姜岑想想也是,鵝畢竟不是狗,沒有那么高的智商,追不上應該很快就算了。
她抬頭看向聞昭,微黑的天色朦朧了他那張俊美的臉,卻讓他看起來越發氣度斐然。這樣的人,哪怕只見過一面,也不會忘記。
但為什么原主和她的印象里,都沒有這個人的存在
“我們之前見過么”
聞昭垂下眸,濃密的睫毛遮住了眼里的暗淡“見過。”他微微一笑,聲音和著初夏的微風傳入姜岑的耳里,低沉撩人“在你拍第一部電影的時候。”
不是這個世界,而是在姜岑原本的世界。
那時候,聞昭還是個剛開始北漂的小場記。首都的三九天十分難熬,尤其是對他這種臨時工來說。
凡是室外的活都要他跑腿,臟活累活也是他干。
剛剛過了十八歲的少年,沒有父母親人,一天打四份工,恨不得連睡覺時間都省去。
俊美的長相給他帶來的不是資源,而是許多煩不勝煩的騷擾和麻煩。
當他又一次被劇組的一個三線小鮮肉找麻煩,蹲在寒風凜冽的室外,看著自己手上的凍瘡時。姜岑踏雪而來,送了他一杯滾燙的玉米汁。
熱乎乎的紙杯握在掌心,從手掌一直暖到了心里。
那是聞昭這輩子吃過的,最好吃的東西。
哪怕以后他有了錢,生意越做越大,變成了無數人巴結的對象,也沒有什么能夠取代那杯簡簡單單的玉米汁,和那個善良可愛的姑娘。
他拼了命的努力,從打工仔變成了上市公司的ceo。但他的小姑娘也沒有停下腳步,她變得越來越厲害。
金冠獎影后、最賣座的電影女星、娛樂圈福布斯排行榜前三
她的每一項榮耀,他都如數家珍。
聞昭看過姜岑的每一部電影,熟悉她的每一句廣告臺詞,卻沒有勇氣接近她。
他總想著,再努力一點、更努力一點,等自己更加成功了,才有資格光明正大的走到心上人眼前。
然而最后,他等到的卻是姜岑猝死的消息。
聞昭主辦了姜岑的葬禮,他沒有讓任何人來吊唁,只一個人抱著阿雞站在她的靈堂前。
阿雞是姜岑在演一部仙俠電影時候的道具,劇組用完之后被聞昭收養,成了兩個人之間唯一有聯系的東西。
阿雞比一般的禽類要聰明,叫名字什么的都有反應。聞昭萬念俱灰的時候,它一直寸步不離的陪在他身邊。
聞昭在姜岑的靈堂前站了兩天兩夜,最后承受不住的暈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