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我前隊友的歌,她出了單曲,我也沒有送她什么禮物,所以要幫她打歌。”
她前隊友的話,是柳絮無疑。
主持人有數了,微微提了提聲調,報幕:“有請笙笙帶來囚徒。”
掌聲過后,舞臺上朦朧繚繞的霧氣升騰,她背著吉他,站在聚光燈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來,掌聲便雷動。
姜九笙的煙酒嗓和氣泡音,在整個搖滾圈獨一無二。她穿著白色的裙,長發黑眸,將一首歌,唱到極致。
是柳絮的單曲。
不過,稍作改編,音域加了四個度,高音一沖出來,聽覺刺激很強,不同于柳絮的演繹,后者平平無奇,雖毫無瑕疵,卻沒有搖滾的那種野勁兒,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暢淋漓,讓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搖滾的料。
最后一個音落,尖叫聲沖出了電視屏幕,整個客廳都喧嘩了,吵吵鬧鬧里,時瑾的聲音依舊是輕輕淺淺的,聽在耳邊纏纏繞繞的。
他說:“你唱得比那個女人好。”很肯定地強調,“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爾淺笑:“我也覺得。”
“你是原創?”
她點頭:“嗯,這個版本才是最終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樣帶。”抬頭看向時瑾,“怎么聽出來的?”
正常來說,不知內情的人,應該都會以為她只是改編了,而非唱出了修飾后的原版。
時瑾不假思索:“腦殘粉應該都聽得出來。”他看著她,目光灼灼發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語氣理所當然,卻又堅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別人唱不了。”
確實,她的歌音域太寬,一般人開口就是車禍現場。
姜九笙放下勺子:“時瑾。”
“嗯?”
她遲疑了許久,眸光瀲滟,微微凝了光,她問他:“可不可以不當粉絲?”
有點小心翼翼,帶了不確定,卻又似乎一腔孤勇,篤定而決然。她啊,鼓足了勇氣,才敢這樣不留后路地走向他。
時瑾卻似乎沒有明了,動作微僵:“你不喜歡嗎?”
姜九笙搖頭:“正好相反呢。”
咣當!
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餐桌上,眸光亮得驚人,怔了許久才開口,聲音微微戰栗:“笙笙——”..
電話鈴聲突然響起,打斷了時瑾的話。
他不自覺地咬了咬唇,目光一直定定地看著她,專注灼熱得驚人,像一汪漩渦,能把人硬生生地吸進去。
姜九笙失神了片刻,才慌手忙腳地找出電話,接通。
“哥。”
是程會的電話。
那邊說了約摸一分鐘,姜九笙的臉色驟然變了。
“我馬上下來。”
她掛了電話,時瑾問她:“怎么了?”
“家里出了急事,我哥來接我,已經在樓下了。”
時瑾欲言又止,看了看她,將話咽回去,放下餐具,他跟著起身:“我送你下去。”
姜九笙沒有拒絕。
餐桌上的東西,她幾乎只吃了幾口。
時瑾轉身去廚房,用袋子裝了一盒甜點與一盒酸奶:“是我做的甜點,你在路上吃,你胃不好,晚上不能空腹。”
姜九笙接過他遞來的袋子,有些心不在焉:“謝謝。”
他搖頭,聲音很輕:“別胡思亂想,有什么事給我打電話。”
不知為何,本來很慌亂的,他一開口,心便平靜了不少,姜九笙應道:“好。”
他拿了外套和鑰匙,送她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