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能說什么,做不成男女朋友,也就只能做朋友了。
teebor很欣賞莫冰,帶了欽慕的那種,他喜歡這個女孩滿眼憂傷卻依舊能笑靨如花,依舊待這個世界赤誠。
只是不知道,那個讓莫冰在星空下流淚大喊的人會是什么樣的人。
“林總。”
“林總。”
丁純磊喊了兩聲,林安之才回過神來,目光還追著已經走遠的莫冰。
丁純磊跟了他有半年多了,這種情形不是第一次見,有點于心不忍:“林總,航班時間快到了。”他小心地提醒,“您真的不去見見莫小姐嗎?”
都多少次了,林總就這么遠遠地看,看完回去,就開始不要命地折騰自己,抽煙喝酒往死里作踐身體。
誒,明明是心頭肉,為什么要親手剜下來呢?搞得傷筋動骨,一身的血跡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鋪的小路上,看著遠處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見我會哭,我不能讓她見到我。”
癡男怨女丁純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見了會哭,不見呢?會不會躲起來哭?
楓城。
時瑾與姜九笙已經在楓城住了有一段時間,楓城景好,節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橋人家,有古鎮樓臺,倒是很適合定居旅游,時瑾帶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楓城的山水與人文。
她最喜歡的,還是楓城的清吧,還有抱著吉他唱民謠的流浪歌手,時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為去的次數多了,她結識了一個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談,是個熱情又風情的女人。
洛清喜歡唱民謠情歌,聽起來,有點滄桑,像有故事。
時瑾問姜九笙:“很喜歡她?”
他們坐在清吧最左邊的位子,燈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單手撐著下巴,舉著酒杯喝了一口,說:“她很神秘。”
對于她以外的女人,時瑾興趣都不大,并不予評價,只是搶了她手里那杯顏色漂亮的酒,好話勸著:“你不能再喝了,這雖是果酒,可后勁很大,會醉的,我去給你拿飲料。”
姜九笙說好。
時瑾去了吧臺,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聽洛清的愛情民謠,這家清吧的裝修很特別,有股子古韻,木桌木椅,水墨丹青的屏風,還有蜀繡湘繡的照片墻,連喝酒的杯子,也是銅樽。
她環顧左右時,看到一張熟悉的臉,不是一貫的西裝革履,他穿得隨意,隨和又儒雅。
竟不想,一市之長,也喜歡歌謠酒吧。
姜九笙想了想,還是起身過去,打聲招呼:“徐市長。”
徐平征有些訝異:“姜小姐。”
稱呼都很客套,也不失禮,畢竟不怎么熟識,姜九笙對這位沒什么架子的市長大人印象不錯,覺得親切,就是市長千金,有點一言難盡了。
姜九笙隨意地問了一句:“來旅游嗎?”
“是啊,順便見見老朋友。”徐平征回問,“姜小姐呢?”語氣溫和,像個好脾氣的長輩。
姜九笙答:“來玩。”
徐平征笑得和善,端著前面顏色清透的酒,品了一口:“這間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這個樣子,一點都沒有變。”
他語氣里,有感慨,還有懷念,盯著照片墻,他看著看著,竟怔怔出神。
姜九笙順著方向也看了一眼,整面的照片墻,也不知徐市長所想之人是哪位,問:“是故人?”
徐平征收回視線,淺笑:“是愛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