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錦笙一直知道,活下來對她來說,并不是福氣,甚至每一天都是她的噩夢。但就是這樣,她還是活了下來。她不僅活著,還殺了她那個死鬼丈夫。
她永遠都記得那個雨夜,她給那人喂下了砒霜。本來是可以等他毒發身亡的,但就在他開始發作,口吐白沫的時候,她又覺得那么讓他死了,太過便宜。
于是,她就在那個人看著她的時候,把廚房里的砍柴刀拿了出來。她那個死鬼丈夫,每次毒打她的時候都嚇唬她,說是她再敢逃跑,就用這砍柴刀砍了她的腦袋。
“我現在就想讓你嘗嘗,你被這砍柴刀殺死的滋味。”
她冷漠的說完,在那人劇烈收縮的瞳孔中,清晰的看到了自己舉起了柴刀,砍掉了那人的腦袋。鮮血如注,呈噴射狀涌出,灑落在地上,分外猙獰。
換做普通人看到這樣的場景,一定會害怕的,但是她一點都不怕。甚至覺得自己終于是解脫了,這煉獄一般的日子,她真的是過夠了。
她以為自己只要把那個死鬼男人殺了,就可以重新回到金陵。可惜事與愿違,是她把事情想得太過簡單。
依照寧律,殺人者抵命。她跑了一天一夜,結果還是被官差抓了回去,接受了審判。像她這種弒夫重罪的,都是要被判秋后問斬。
她倔強的看著那個七品芝麻官,正大光明的牌匾下,他一臉嚴肅,所敘述的都是她犯了大罪。
她質問:“我不是他的妻子,是被他強占來的,難道你就不問他強占民女之罪嗎?”
那個七品芝麻官驚堂木敲的震天響,厲聲道:“你姓甚名誰,年方幾何?家住何處,家里又有何人健在,你的戶籍在哪?”
徐錦笙完全被問愣了,倒是外面那些旁聽的人,說出了她的身世。她名為董巧青,年方一十三歲,是晴華館里的清倌。
晴華館,是當地有名的妓館。那種煙花柳巷之地的女子,哪有什么名節?有人肯娶她為妻就已經不錯了,多少人連房妾室都做不成。
妓子在寧國的地位非常低,她最終只是挨了一通嘲笑,什么都沒得到。依然被判了秋后問斬,后來趕上了當地水患,她提了一些建議,讓百姓免受水患之苦。
她之所以有那樣的見解,其實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因為她記得,當年父兄說起水患之事,兄長就是這樣提的建議。
小地方的人沒有什么眼力勁兒,即便是縣太爺,也不過是個迂腐的讀書人罷了。但是那個讀書人也是與眾不同的,對她生起了惜才之心,覺得她既然有這樣的才華,那就應該濟世。
因此,她才留了一條性命。
她追星趕月的回到了金陵城,時隔半年,又重新站在了紀府門口。不同的是,往常對她態度恭敬的那些下人,對她特別粗魯。
她知道自己容貌有變,他們難以相信,就不停的給他們解釋,費了很多唇舌。可惜到頭來這些人依然把她當成神經病,還說她在咒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