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就是出兩份他們不再是夫妻的證明,讓他們簽上自己的名字,按下自己的手印,然后民政局在這兩份證明上蓋一個印章就ok了。
拿著離婚證明,從民政局出來,唐有明和楊紅星就分道揚鑣了。
唐有明要租房子,需要用錢,于是來到工地上,找陳建,把之前沒領的工資領了。
可是陳建告訴他,他的工資,楊紅星幫他領了。
唐有明一聽,氣極!
也顧不上身上的傷有多疼,氣兇兇回到租住屋找楊紅星。
楊紅星開門,見到站在門口怒意沸騰的男人,不屑的笑了:“你的東西,都幫你收拾放在門口了,你還敲我家門做什么?你不會是自己搬不到行李,想我幫你搬吧?”
啪——
唐有明一怒之下,甩了楊紅星一個耳光。
楊紅星毫無防備,被重重打了一巴掌。
她捂著臉,怒瞪唐有明:“你打我做啥?!”
在屋里的唐穎聽到這一巴掌的聲音,驚了一下,趕緊走出來。
“賤貨!你竟然領了我工資不跟我說!”唐有明再就只有那點身家了。
“你拿我放在抽屜的六百,還不是不跟我說!”
“把錢還給我!”唐有明怒喝。
“你的工資才五百,好啊,想我把錢還給你也行,你先把那六百塊錢還給我,我才有五百還給你。”
“不要跟我提那六百!那時候,我們還是夫妻,那六百也屬于我的!夫妻共同財產,你懂不?!”
“那五百塊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你住院時我就領了,不領的話,哪有錢給你交住院費?那些錢,領了也是花在你身上,你對我兇什么?”說完,楊紅星把他一推,砰地關上門。
——
找楊紅星理虧,告也告不進,楊紅星非說那五百花完了,而且還是花在他身上,她花這錢時,他們還是夫妻,他告不進她。
他們現在不是夫妻了,他更不可能再在她住的屋子住。
他只好到鳳凰酒吧找李飛喜。
他要把他離婚的好消息告訴她,他會娶她!
李飛喜在酒吧工作,之前他又給她那么多錢花。
李飛喜有錢,向她拿一百不成問題。
有了一百,他就可以添置一個住處,然后就可以每晚抱著美人睡了。
想到以后可以光明正大的摟著李飛喜那嬌嫩豐潤的身子睡,唐有明心中一陣沸騰。
他帶著一陣激動和狂喜來到酒吧找李飛喜,酒吧的領班卻跟他說,酒吧沒一個叫“李喜兒”的人。
李飛喜是用假名跟他結識的,他每次到酒吧,也不用找別的人問李飛喜的情況,他到時,總能夠在酒吧門口看到她。
酒吧的人,聽到他找李喜兒,大概猜到就是李飛喜。
但酒吧的老板跟他們開過會,要是有人過來找一個叫“李喜兒”的人,要說不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