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的心里大概也是清楚的,越是退讓,這個合約談成的機率恐怕越渺茫。
這就是談判的一種技巧了。
當然,如果談到最后,結果真有“談崩”的可能的話,到時候他再多退讓那么一兩步也不是不可以的。
就是,絕對不會再像現在那樣,毫無底線地退讓就是了。而談判對手,在經歷過了這么一番艱難卓絕的過程之后,恐怕也不會再獅子大開口了的。
只是,還沒有等到雙方走到這一步,一直作為強勢的一方的張宸,居然突然松口了,他答應了可以接受只有35%的技術入股,但是同時,他也聲明了保有自己個人人身自由的權利。
也就是說,這家公司,以后確實是屬于他和高元兩個人的了,不過,他本人卻并不屬于公司的一員,也不會在公司里擔任任何一個職務,只會作為一個投資方而存在,而他往后再有什么新的發明、專利什么的,自然是也與新公司無關的。
當然了,如果新公司是愿意代理生產他的新的發明、專利什么的,那也不是完全沒有商量的,就是,必需要高元拿出他自己的股份來作為交易了。
“嗯,我也不要你多的,新公司每使用我的一項新專利生產出來一種新的藥物,你只需要轉給我5%的公司股權就夠了,你覺得怎么樣?”
“呃,5%的股權?好像確實不多。”
高元聞言,一時真的是有點搞不清楚,這個約束條件對自己到底是利多一點,還是弊多一點。
說是有利吧,想想確實是有利。畢竟,如果張宸真的是能夠再次研究出來一種效果堪比之前的那種藥膏的藥物來,那不必說,僅僅只是付出新公司5%的股權就能夠拿到生產權,絕對是賺大了。
但是,弊的卻是,怕就怕張宸太過“高產”了,到時候他原本一個絕對控股的大股東,搞不好都變成小股民了,搞不好還會被掃地出門的,所以不由得高元不緊張。
不過,這樣的念頭僅僅只是在高元的腦海里隨便轉了那么一圈,結果很快就被他忘記到腦后去了。
因為,他是心想啊,想要研究出來一種使用效果極佳的藥物出來,又豈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張宸之前能夠研究出來那么一種藥膏出來,恐怕就已經是極佳的天時加上地利,再加上各種的機緣和巧合才最終導致的結果,想要再來一次?哪是這么容易的事情呢?
不過,話雖然是這么說,可是高元在最后簽訂合同的時候,卻還是留了一個心眼的,那就是他在合同上規定了,他的股權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得低于15%的。
到達15%這個數字之后,張宸再有什么新的藥物研究出來,到時候就只能是無償授權給公司生產了。反正,到那個時候,整個公司基本上都是屬于張宸自己的了。所以,張宸也沒有什么太大的意見。
高元原本以為的是,這樣的一條協議,以后是根本沒不可能用上的。他僅僅只是習慣性的以防萬一而已,可是,沒有想到,這條協議最后卻成為了最有利他的“救命稻草”。
當然了,這都是后話了,在此就暫時略過不提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