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遺風現在一肚子疑問。他從一開始就知道煙是男的,所以在知道他有一個4,5歲的女兒時,以為煙在他們不知道的時候娶了妻成了親,即使是從他人口中知道小姑娘喊煙“娘親”,他也只是以為可能是煙的妻子去世了,而煙穿女裝的惡趣味讓小姑娘不知道煙其實是爹爹而不是娘。
但是剛剛梧桐葉上的字,卻是讓王遺風震驚的同時,心生疑惑。不同于其他人僅僅只是注意內容,他更多的是注意字體。
字體是小篆體,端得是一派清雅俊麗,又隱隱帶著傲然的風骨。這是一手好字,但是他卻是想起來,他是見過的。
不是一模一樣,卻也只不過是比這筆字更稚嫩一些。
那是他年少的時候,當時自己剛剛跟著師父習武,學習紅塵武學不過四年,然后,一天,他發現了一只系著紅繩,腳上系著信紙的小鴿子。
打開,發現那只不過是一個小孩子迷茫下寫的信,無所謂收信人是誰,只是單純的想對著陌生人說說自己的苦惱。這樣的心情,王遺風是很熟悉的,因為他小時候也是一樣。他天生對于他人情緒敏感,自小盡知人心險惡,只是周圍皆是熟悉的人,他無法向他人傾訴。這個小孩大概也是一樣的,所以,他書寫成不記名信,任由信鴿飛出罷了。
他和那個小孩書信了很長時間,透過信,他看得出來這個孩子是一個很可愛的小孩子,雖然自己還在迷茫于“活著所為何事”,卻也會體貼的對他的迷茫進行寬慰,他性子一定陽光樂觀,對于生活當中細小容易被忽視的快樂與溫柔都會銘記于心。那段時間,他也試著去熱愛生活熱愛自然。只是很快,他注意到,那個孩子已經不再迷茫了。
因為他選擇投身在這滾滾紅塵當中,“殺死”“拋棄”了那個想要活得自由而真實的自己。
王遺風不能說他的想法不對,因為那句“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話,已經說明了他的追求。但是,那個時候年zhong少er的自己,覺得自己與他不再有共同語言,成為了話不投機半句多的兩路人,書信也就停了下來。
很多年之后,當執著于黑白的王遺風踏入惡人谷,有時候回想起自己的前半生,想起記憶里的筆友,只覺得年少時的自己,或許是看多了庸庸碌碌醉心功名的人,才過于偏激的覺得他們成為了兩路人,而忘記了這個世界上有黑既有白,有國之祿蠹的人,也一定會有一心為國為民的人。而經歷了這么多,回想起來,他卻也漸漸地明白記憶里那個孩子寫的話,注視黑暗的人,也被黑暗凝視。
只是王遺風萬萬沒有想到,他會再一次看到那個孩子的字。只是問題就來了,他明明記得記憶里的筆友是一個藍孩紙,怎么就成為了煙的情緣
最重要的是,你們兩個藍孩紙,是怎么生的小孩
不提惡人谷眾人心里面如何yy,在忙完之后的煙在沒有人的時候摸出來梧桐葉,又看了幾遍自己家堂客寫的小情書和小情詩,心里面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美滋滋的感覺。他家安澤一是一個非常有生活情趣的人,無論是身處平凡還是位居富貴,他都是有辦法把日子過得有滋有味的。而且,春天踏青挖野菜,夏天坐聽雨落,秋天登高賞紅葉,冬天紅泥火爐飲酒賞雪,總是有不重樣的美好與快樂。
賞菊吃蟹,倒也是人生樂事。想想自己家堂客比起其他熱衷吃喝玩樂的人,酒喝不得玩沒興趣,就唯獨喜歡的吃,也不是像張易之那般吃食奢侈殘忍,只不過是天生一條金舌頭,對于食物的味道上要求高一點,喜歡吃好吃的罷了。以他的身份,吃些河鮮海鮮水果什么的,也算不得什么。
尤其,他一般都是喜歡吃什么就自己家種植什么,從來都不會像楊貴妃那樣“一騎紅塵妃子笑”的利用驛站快馬送荔枝那種事情,他干不出來。
因為他的愛好實在是不多,又不喜奢侈鋪張,所以通常情況下,煙若是去了什么地方,他肯定會在當地買上大量的水果和特色美食放在空間當中,然后回家的時候給安澤一帶過去。這也算得上是屬于煙對安澤一的關愛。
說這么多,主要就是想表示,安澤一的喜好,煙都是一點一滴的記在心上。
“喵。”
窗外弱弱的貓叫聲音,聽起來虛弱得很。
也許是現在很無聊,也許是這個聲音讓他想起來他家那個每一次生病or被他欺負慘了后都喜歡拉著他袖子撒嬌的安澤一,也許是這個聲音讓他想起來他們在大明朝的時候養的那只小貓,煙忍不住起身,走了過去。
窗子下的草叢當中不知道從什么時候臥著一只臟兮兮的小土貓,小小軟軟的,聲音也弱弱的,軟軟的。毛色也不純,是黑白相間的奶牛貓。大概是聽到他推開窗子的聲音,圓滾滾的綠色眼睛可憐兮兮的看著他,煙注意到,它的小腿受了傷。